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全区城市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执行园林绿化标准、管理规范、操作规程。
(三)负责全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工作,对城市绿化活动、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工作、群众绿化树木修剪工作、古树名木后续资源的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四)负责组织城区园林绿化及设施的建设、维修及养护;负责临时占用挖掘绿地、树木移植砍伐占挖道路设置广告的审批工作。
(五)负责全区城市园林绿化违章案件查办、做出行政决定等工作。
(六)负责城区内公共绿地抚育管理及园林基础设施维修养护管理,并对作业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七)组织实施区域内绿地分级管理办法。
(八)负责指导基层单位对城市园林设施以及投入使用后的广场、公园、风景区等场所及其设施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九)负责园林绿化彩化工程规划、设计、工程预算、工程概算,以及招标、施工、竣工验收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负责全区树木绿地、园林设施的建档、普查、统计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苗木生产基地规划和建设,组织城市绿化科学研究。
(十二)参与区政府对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目标完成情况的综合考评。
(十三)承担动员、组织辖区义务植树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园林绿化管理科(综合科)。依法对辖区内城市绿化的保护和管理活动的行政监督检查;对城市绿线实施的行政监督检查;对城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管护责任单位和个人管护活动的行政监督检查;对各类地下管线与街路、绿地内树木的安全间距的行政监督检查。负责办理“市长热线”、市区各级平台及各类群众来信、来访反映涉及百姓诉求及违章案件转办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居民小区庭院的绿地及树木的绿化养护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负责组织人事、劳资、计生、老干部工作,文件收发、印鉴管理、文字综合、对外宣传、档案管理工作,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财务预测、决策、计划、控制、分析等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协助局领导做好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各科室及基层单位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园林绿化建设科。负责群众绿化彩化任务的规划服务指导、督促检查、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彩化工程前期项目事宜,向市、区级部门报批和办理立项建设审批手续;对市、区级下达年度绿化彩化任务进行分解、组织绿化彩化工程招标、施工、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养护期内管理工作及到期后建管交接工作;对工程项目统计及内业档案资料进行收集保存;完成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款结算工作,编制付款计划;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科室名称:综合科
科室电话:82626288
科室名称:管理科
科室电话:86310325
科室名称:绿化科
科室电话:85957610
负责人:王长山
咨询电话:0451-86224288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 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1)82705744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261号, 邮编:150001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00—11:30,13:30—17:0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