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三)组织指挥全县公安侦查工作,分析研究全县经济犯罪、刑事犯罪情况,并提出对策;侦查、协调处置重大经济犯罪和各种刑事犯罪案件。
(四)组织指挥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组织、协调、领导处置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治安事件以及查处重大治安案件。
(五)负责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六)负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七)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侦查各种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的违法犯罪案件。
(八)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九)负责公安法制工作。
(十)负责依法管理出入境工作和边防治安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来我县视察以及来访的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开展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公安民警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公安干部队伍。
(十四)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干部的监督;查处全县公安民警重大违纪案件。
(十五)依法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内保大队
维护全县内部单位政治安定和治安稳定工作;指导处置内部单位大型群体性时间;监督指导全县党政机关、工矿企业、文博、医疗卫生、国防科研单位安全保卫;负责银行、保险业、证券业及金融商贸单位内部安全保卫;负责金融网点、运钞车、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作;监督知道国家、省重点工程建设安防工作;负责全县重点文物遗址保卫工作;负责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各类考试试卷押韵、考场保卫和保密工作;做好经济文化保卫案件处置工作、事故查出工作。
(十)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检查知道协调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对危害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参与利用网络和计算机违法犯罪的侦办及电子设备的恢复、分析、比对、勘验等工作。
(十一)巡特警大队
负责案件查出工作;负责街面巡逻防控工作,预防和打击街面违法犯罪,维护党政机关、校园周边和人员密集场所治安秩序;提供紧急救助服务;负责留置看护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政保大队
负责国家安全、保卫政权安全、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工作,开展政治安全保卫各项业务工作等。
(十三)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十四)交通警察大队
负责全县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的指挥、疏导,日常路面巡逻,依法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科学管理交通,合理规划道路结合道路交通状况,合理设置、安装道路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为道路施划标线等,负责对各类交通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维修;处理交通事故现场,侦破逃逸事故案件,依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处罚事故责任者、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依法加强对全县各类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的统一管理,并负责全县机动车辆的审验、登记、检测、挂牌办证和盗抢机动车、走私机动车的查缉工作;负责全县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各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对全县大型活动进行交通秩序管理,负责大型警卫任务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十五)生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侦办涉及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案件;打击污水排放犯罪活动。
(十六)督察大队
负责督察重要的警务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督察重大社会活动的秩序维护和重点地区、场所治安管理的组织实施;负责督察治安突发事件处置;负责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负责督察治安、交通、户政、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负责督察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情况;负责处置公安报警、请求救助和控告申诉;负责督察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情况;负责督察组织管理和警务保障情况;负责督察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其他情况;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十七)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县公安局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对县局行政审批项目的增加与撤销,调整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的审核工作;负责“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的指导、管理、协调、监督、宣传和咨询答复工作;负责开展软环境建设及政务公开业务。
(十八)政治工作室
负责公安政治工作、党务工作;负责全局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公安宣传和教育训练工作;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全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队伍日常管理和招聘、教育训练工作;根据上级公安机关部署,研究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监督、考核激励措施及办法。
(十九)警务保障室
负责全局的财务工作;负责全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评估、审核,负责组织试试警用物资、警用服装、警用武器、仓储、调运等工作。负责全局办公用品等物品购置发放。负责局机关公务车辆维修维护等工作。负责涉案财务等的收缴、保管工作;办公楼、食堂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十一)派出所
明月派出所、九龙派出所、石门派出所、亮兵派出所、新合派出所、两江派出所、永庆派出所、松江派出所、万宝派出所、二道派出所
负责人:金虎哲
咨询电话:0433-5891100
办公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图县明月镇九龙街道龙安路9号安图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咨询电话:0433-5890021
办公地址:吉林省延边州安图县龙安路42号 邮政编码: 1336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 13:00-16:30(秋冬季);8:30-12:30 13:30-17:00(春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