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龙井市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和市委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贯彻执行国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地方性条例、规范性文件草案,并拟订实施细则;研究经济全球化、对外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全市招商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全市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跟踪协调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前期动作、申办设立程序和后续服务工作。
(四)负责国内外来我市举办各类招商引资活动的联络和服务工作;承办国内外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组织我市有关单位参加洽谈活动;组织参加国内外展销展览工作;负责落实延龙图新区经济合作中涉及我市的工作;负责联系环渤海、珠三角、长三角区域常联商会,促进区域合作。
(五) 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六)承担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贯彻实施国家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七)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八)贯彻落实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以及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贸易,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九)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
(十)贯彻落实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多双边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根据授权代表市政府参加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活动。
(十二)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已经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外商投资政 策和改革方案,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协同有关部门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指导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政策;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指导对外劳务合作等,贯彻落实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境外投资、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对外援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推进援外方式改革,申报、监督和管理我市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项目并组织实施,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市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六)拟订我市与毗邻国家经贸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对朝边境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对朝边境小额贸易、边民互市贸易;负责我市与朝以及东北亚地区多边、双边经贸会议的组织和衔接工作。
(十七)负责协调全市口岸有关工作。
(十八)承担商贸领域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市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2、市商务局负责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二、内设机构
2005年龙井市商务局正式成立。位于龙井市东山街626号,是全市重要的经济职能部门之一,承担着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责任,主要负责市场流通、对外贸易、招商引资、电子商务、安全生产、口岸等工作。2019年,按照中共龙井市委和龙井市人民政府关于《龙井市机构改革方案》通知,优化市商务局职责,将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的行政职责和市政府开发和口岸管理服务中心的口岸管理相关行政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市商务局:龙井市商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行政编制 16 名。设局长 1 名,副局长2 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 8 名(含专职副书记 1 名)。机关工勤事业编制按实有人数暂保留 1 名,退一收一,逐步消化。内设办公室、电子商务科、口岸科、市场流通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外资管理科)、招商引资科、对外贸易科、直属机关党委。
龙井市口岸管理服务中心:龙井市口岸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为岸管理工作提供服务保障。事业编制1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财务审计科、党办)、口岸管理科、发展规划科、项目工作科。
龙井市招商服务中心:龙井市招商服务中心是龙井市招商服务重心主要职责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服务保障。行政编制13名。设主任一名(正股级),副主任1名(副股级)。
负责人:沈永男
咨询电话:0433-5039603
办公地址::吉林省延边州龙井市海兰路342号 邮政编码:13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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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冬季,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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