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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各项部署,做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原则。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和监测全县教育系统经费使用情况,做好经费预算、管理使用、财务审计工作。
(三)统筹规划、指导全县教师队伍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主管全县教师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局直单位的领导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全县各类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四)统筹管理全县各类招生考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规定。统筹管理全县招生考试工作,负责高考、中考、成人考试、自学考试等组织工作。
(五)规划、部署、指导全县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理顺教育内部同外部的关系。研究提出教育改革和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确定县教育事业发展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六)综合管理全县的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以及民办教育等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所属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指导全县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制定全县中小学招生政策和计划。负责全县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校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工作,统筹管理学校后勤和服务工作。
(八)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民办教育实施条例》,依法审批、管理民办教育机构。负责助学金管理工作。制订全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管理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九)负责全县教育外事工作。按照上级统一组织和规定承办我县与有关组织开展教育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规划并指导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少数民族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工作、国防教育工作。
(十一)会同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创建平安学校,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协调并指导各类学校文明校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普法”教育,检查、监督、指导教育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十二)负责全县教育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和发布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培训工作。组织实施负责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
(十四)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工作。
(十五)代表本级政府履行督政、督学职能。
(十六)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安排、议定教育局各类会议会务和活动;负责教育局各类收发文件、信函的立转安排和督办工作;负责教育局印信使用和管理;负责教育局综合材料拟草、文电、文书档案、保密、用车管理、办公用房、公务接待、机关人员出勤考勤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承担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二)计财科
负责局机关的财务收支预算、审核及结算工作;负责本单位职工工资发放及五险一金收缴工作;负责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季报、年报工作;负责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及公开工作;负责基础教育、中职教育的代码库维护及基础教育、中职教育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年度审计和基层单位法人离任审计工作;负责各单位收支计划审批工作;负责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财会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单位印件及票据管理;指导本系统各单位完成当年结账及了年建账工作。
负责拟定教育系统各个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教育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和维修项目;对教育系统所有需要招标项目进行招标;代表教育局与财政局及其他部门协调基本建设资金
(三)人事科
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职工工资、福利、调配、奖惩工作;负责教职工统计工作及办理教职工病休审批工作;负责人事档案材料的投档、装订及人事档案的转出转入工作;负责教师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
承担全县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制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义务教育。负责小学学籍管理,负责小学学区划分,指导小学招生。检查指导小学落实课程计划、教学计划、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研究基础教育的综合改革。组织协调教研部门做好课程改革,协助相关科室做好学校布局调整。
承担中学业务管理事项,负责中学教学质量监测和评估工作,负责检查和指导中学推进教学改革和科研项目完成情况,负责中学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负责中、高考考生格审查工作,负责中学学生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工作。指导中学规范开展教学工作,组织协调控制中学教育阶段学生辍学事项,组织协调招生部门,做好中考、高考和学业考试工作。组织协调进修学校做好中学教师培训培养工作,努力提高教师业务水
教学、业务指导、教学研学工作,组织协调控制中学教育阶段学生辍学事项,组织协调招生部门,做好中考、高考和学业考试工作。组织协调进修学校做好中学教师培训培养工作,努力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承担全县公办幼儿园常规教育教学、业务指导、教学研究、招生、建籍等管理事项,负责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相关业务工作。指导幼儿园、特殊教育教育教学等常规性管理。组织协调有关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管理、规划、发展等政策贯彻落实与实施。
负责全县中小学电化教学、信息技术教学发展管理。负责统计、审核、上报教育信息化相关数据。组织参加及开展各种现代教育技术、信息技术教学成果大赛和评优活动,指导全县中小学网络建设工作
(五)综合教育科
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政治、思想、道德、心理等方面的教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德育工作规划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德育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校外教育,建立健全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抓好中小学、幼儿园德育基地建设。负责抓好全县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负责全县中小学体育卫生与艺术工作、国防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生体育、艺术活动;指导学校开展体育、艺术活动,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
(六) 职业成人教育科
承担全县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管理工作。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和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全县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教学管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考评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职业和成人教育情况统计工作。指导职工教育、社区教育和终身教育等工作。
(七)政策法规与安全科
承担全县学校校园安全工作的监管,负责检查和指导校园安全工作、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承担全县教育系统普法教育,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参与教育行政案件的复议、诉讼。指导教育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法律进机关、进校园和依法治教工作。组织协调相关科室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承担全县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管理事项。负责校车安全运行管理协议书的制定和签订。负责校车运营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考核校车的违规行为。负责校车奖补资金的发放工作。指导校车公司做好校车安全运营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校车公司与学校及学生家长之间的矛居
(八)行政审批办公室(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办公室、语言文字办公室)
负责全县教育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负责对全县民办幼儿园、小学、初高中、中等职业、自学考试助学和文化教育等民办学校的审批和管理;负责牵头联合县级其它相关部门开展民办教育检查指导工作,共同查处社会和民办学校中的非法办学行为,及时更新和发布有关民办学校的相关信息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认定、信息更正补发、换发等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语言文字管理工作组织基层学校开展推普周活动,省、市级语言文字示范校验收等工作,承担县语委要求开展的全县性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县政务大厅教育窗口的日常工作。
(九)机关党务工作办公室。负责教育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教育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理论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按时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工会组织部署的工作任务,研究确定本级教育工会工作目标任务,组织、指导本系统工会组织开展工作,帮助下级工会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有关问题,根据《工会法》《教师法》《劳动法》等法规,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及时向局党委和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主动协助党政做好稳定工作,发挥纽带和桥梁作用,组织指导各校(园)开好教职工代表大会,指导学校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完善教代会制度,落实教代会职权,推进校务公开,组织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科技活动。关心重病、困难教职工生活,认真实施“送温暖工程”;协助党政做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比、表彰管理工作,组织教职工疗休养,抓好教职工计划生育工作,做好女职工工作;加强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积极推进工会组织民主化、群众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抓好基层工会干部素质的提高和管理。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做好经费预算、决算工作。
负责组织指导团员青年学习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白公仪血,习科学文化知识、承担宣传贯彻党和团组织决议,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承担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监督团员义务,保障团员权利工作。负责发展团员、收缴团费、表彰先进,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工作、负责抓好基层团组织建设,按党的要求配备好团的干部,提高团干部队伍素质工作、负责县私立学校团组织的建立、建设工作。开展全团带队,指导少先队工作。组织协调教育局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承担维护女教工的合法权益,督促、协助行政科室贯彻执行有关女教工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等管理事项,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保护妇女儿童的政策、法律、法规,做好女教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女职工开展自尊、自立、自强、自爱教育,引导女教工做“四有”职工,开展巾帼建功活动等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会、局机关团委做好相关工作,完成上级妇女组织、局机关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等事项。
负责治理教育“三乱”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调查处理教育系统师德师风违规违纪问题;调查处理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违纪案件;协助局党组抓好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承担完成市县关工委落实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协调市县关工委和教育局关工委联合开展的各项工作;指导各校关工委开展工作;完成本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联系方式:
负责人姓名:刘凤春
咨询电话:0438-2138745
办公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579号 邮政编码:138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8-7220505
办公地址: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长岭镇岭城西路963号 邮政编码:13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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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春夏季:星期一 - 星期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秋冬季:星期一 - 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8-7226568
办公地址: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岭城西路963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冬令时:08:30-11:30 13:00-16:30 夏令时:08:30-11:3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