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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宁江区司法局,成立于1995年12月,2019年3月机构改革重新组建,属宁江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全区的司法行政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组织协调制定全面依法治区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的法治督察工作。
(二)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的报送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实施区本级及以下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协调办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基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协调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指导协调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
(五)负责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刑释解矫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协调全区社区戒毒和社区康
(六)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工作,指导、管理、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政治部、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局、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科、社区戒毒(康复)管理科、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区委依法治区办公室秘书科;局直属事业单位三个,即:宁江区法律援助中心、松原市维信公证处和宁江区法治宣传服务中心;辖22个司法所,其中:17个街道司法所,5个乡镇司法所。
负责人:高典巍
咨询电话:0438-6930755
办公地址:松原市宁江区应急指挥大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上午8:30 — 11:30 下午13:30 — 17:00(夏季),上午8:30 — 11:30 下午13:00 — 16:30(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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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宁江区新区街道新园街松原市宁江区应急指挥中心大楼(公安一分局办公楼东侧)1至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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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438-2281148
办公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3155号 邮政编码:1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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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8-12345 ,0438-2182345
办公地址:松原市宁江区天河东街2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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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上午8:30 — 11:30 下午13:30 — 17:00(夏季),上午8:30 — 11:30 下午13:00 — 16:30(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