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关于教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教育发展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三)综合管理全县的基础教育、幼儿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及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指导协调各学校及局直单位的教育工作。
(四)统筹规划、部署、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理顺教育内部同外部的关系。
(五)统筹管理教育经费,监测各校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本县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负责教育国有资产管理和教育内部审计工作。
(六)编制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教育的校舍建设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校园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学校的勤工俭学工作。
(七)综合管理、指导各学校及单位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群团、统战、计划生育、信访投诉等工作。管理中小学校及局直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教育的纪检监察工作和行风建设、法制建设、综合治理工作。
(八)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执行教育系统工资福利和人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指导全县学校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全县的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各类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负责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工作。
(九)规划和指导全县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教学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国防教育工作和社会实践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协调并指导学校的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统筹管理各类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制定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十一)宣传并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教育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和发布。
(十三)代县政府管理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全县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评估;统筹规划实施全县教育督导工作。
(十四)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0名。经费员额1名。县教育局设9个内设机构,即秘书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人事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县语言文字工作办)、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成人职业教育科、计划财务科、法规科、审计科、民族教育科、基础教育科(民办教育办公室、德育办公室)。另设机关党委。
三、人员编制
通榆县教育局行政编制17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专职督学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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