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公安局是(以下简称市公安局)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市公安局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白城市委和市委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白城市委和市委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为市委、市政府提供社会治安重要信息,并研究提出对策,侦查危害国内安全的犯罪案件。
(三)组织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组织侦办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犯罪案件,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全市公安机关侦办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组织全市经济犯罪案件侦办工作。
(四)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监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防火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实施并指导、协调对全市范围内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监督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五)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具体承担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六)实施并监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七)负责户政管理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工作。
(八)负责全市禁毒工作。
(九)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及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等监管场所的管理工作。
(十)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领导来我市视察以及来访的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市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大数据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二)负责全市公安法制工作。
(十三)筹划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并提供服务。
(十四)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警务交流合作,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市内活动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公安机关跨国(境)案件侦办协作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政治工作。贯彻落实公安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加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制定全市公安教育训练规划、公安工作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七)拟订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公安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公安局设置内设机构12个。即:
(一)办公室;
(二)政治工作处(副科级);
(三)情报指挥中心;
(四)政治安全保卫大队(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大队、港澳台办公室、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反恐怖工作办公室);
(五)警务督察大队(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委员会办公室、信访科);
(六)治安管理大队(特警大队);
(七)户政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行政审批办公室);
(八)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九)法制大队;
(十)刑事侦查大队(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十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十二)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副科级);
另设机关党委,负责党群工作。
市公安局设下列直属机构:
公安局设置直属机构2个。即:
(一)看守所;
(二)拘留所。
市公安局设下列派出机构:
公安局设置派出机构23个。即:
(一)大安市公安局长虹派出所。
(二)大安市公安局慧阳派出所。
(三)大安市公安局锦华派出所。
(四)大安市公安局临江派出所。
(五)大安市公安局安北派出所。
(六)大安市公安局安广派出所。
(七)大安市公安局大赉派出所。
(八)大安市公安局四棵树派出所。
(九)大安市公安局联合派出所。
(十)大安市公安局两家子派出所。
(十一)大安市公安局月亮泡派出所。
(十二)大安市公安局太山派出所。
(十三)大安市公安局海坨派出所。
(十四)大安市公安局大岗子派出所。
(十五)大安市公安局龙沼派出所。
(十六)大安市公安局新平安派出所。
(十七)大安市公安局乐胜派出所。
(十八)大安市公安局红岗子派出所。
(十九)大安市公安局丰收派出所。
(二十)大安市公安局烧锅镇派出所。
(二十一)大安市公安局新艾里派出所。
(二十二)大安市公安局舍力派出所。
(二十三)大安市公安局叉干派出所。
办公地址:大安市长白北街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8:30—11:30,13:30—17:00;夏:8:30—11:30,14:00—17:30)
市公安局负责人姓名:李忠良 联系方式:0436-5053000
市公安局联系人姓名:冯 旭 联系方式:0436-5292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