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研究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政策、规划、标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落实国家、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保局应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科。
咨询电话:0435-8217277
办公地址:通化市辉南县朝阳镇朝阳大街1118号辉南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冬令时: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夏令时: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延时服务和预约服务时间除外。
咨询电话:0435-12393 (医保业务咨询电话)
办公地址:通化市东昌区秀泉路1777号 邮政编码:134001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冬季:9:00-11:3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9:00-11:30,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5)8222027
办公地址: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朝阳镇兴工路53-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