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通化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研究拟订全县医疗保障方面的政策、规划、标准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落实国家和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相关支付标准,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参保登记和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435-12393 (医保业务咨询电话)
办公地址:通化市东昌区秀泉路1777号 邮政编码:13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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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冬季:9:00-11:3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9:00-11:30,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化县医疗保障局通讯地址:通化县快大茂镇团结路557号 邮政编码:134100 联系电话:0435-525757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13:30-16:30(夏令时); 8:30-11:30,14:00-17:00(冬令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