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工信局坚持把“工业强市”置于核心战略地位,以工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招商引资、创新驱动为动力,通过内强存量、外引增量,加快发展支柱产业、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我市工业经济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主要职责:
(一)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五)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负责国家和省对口部门和本区域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的申报。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和备案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贯彻落实高技术产业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贯彻落实重大技术装备和自主创新政策,组织拟订行业规划。依托国家、省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八)拟订汽车、化工、食品、装备、医药、电子信息、冶金、建材、轻工等行业的行业规划、行业政策,实施行业管理。
(九)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拟订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所属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对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行业(如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民用飞机及民用船舶制造业),依法依规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其他工业行业,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将安全生产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十一)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十二)负责处理各工业行办及所属企业改制后的历史遗留问题。负责新区(市)属工业行办所属企业职工的信息沟通及有关统计等工作。
(十三)负责城区集体企业指导和政策性管理。
(十四)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梅河口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按照《吉林省梅河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吉林省梅河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加挂梅河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牌子,机关行政编制2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下设6个职能科室,分别为行政办公室,运行监测协调办公室(民营经济科),规划投资与科技科(工业项目管理办公室),行业管理科(医药工业科、食品工业科),企业管理科(无线电管理与信息化科、资源节约与交通运输科),机关党委。
负 责 人:祝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