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通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成立于1992年10月,前身是通化市社会保险公司。1995年8月,经吉林省委、省政府批准全省社会保险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隶属于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正处级规格待遇,财政全额拨款单位。2011年4月,经省政府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通化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经办管理服务工作以及基金预决算草案的编制工作;
(三)负责依法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四)负责通化市社保局标准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
(五)负责通化地区社保局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
(六)负责受理通化市社会保险业务信访案件,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
(七)负责对通化地区社保局重点工作进行督查;
(八)负责通化市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管理市本级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参保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续漏保人员业务档案以及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及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负责贯彻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保险基金和行政经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完善具体办法,并抓好落实;
(十)负责通化市社保局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等工作;
(十一)加强对通化市社保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推动通化市社保局党组(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十二)负责落实通化市委市政府、吉林省社保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1、负责公文处理、机要文电、会议管理、公务活动、文书档案、保密工作;2、负责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新闻宣传、电子政务工作;3、负责上级机关或本级党组 (领导班子)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及综合反馈;4、负责政务综合材料起草工作;5、负责本级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管理;6、负责后勤保障、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工作;7、负责对县 (市)社保局相关工作的督促指导。
(二)综合计划管理科
主要职责:1、负责本地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编制管理;2、负责建立健全经办管理服务制度机制,综合协调各险种政策规定、经办规程的有效实施和顺畅运转;3、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推进方案;4、负责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督查督办及综合反馈;5、负责对所辖县 (市)社保局开展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督查;6、负责社会保险统计和精算分析;7、负责起草综合性文字材料;8、负责标准化建设工作;9、负责组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10、负责协调办理并跟踪落实信访事项。
(三)人事教育科
主要职责:1、负责国家和省干部人事政策在本地区的贯彻落实和组织实施;2、负责本级局机构编制、招录、调配、考核任免、职务职级晋升、工资福利、社会保险、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人事档案管理、事业单位管理等干部人事工作;3、负责指导、督促所辖县 (市)社保局干部人事工作。
(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本地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业务指导和执行反馈。
(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业务指导和执行反馈。
(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本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业务指导和执行反馈。
(七)失业保险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本地区失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业务指导和执行反馈。
(八)工伤保险管理科
主要职责: 负责本地区工伤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业务指导和执行反馈。
(九)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科
主要职责:负责各险种业务经办并提供相关服务。
(十)社会保险稽核科
主要职责:1、负责对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等事项开展稽核;2、负责对应参未参用人单位依法扩面;3、负责经办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领取资格数据稽核认证;4、负责购买社会公共服务工作;5、负责依法开展社会保险稽核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对不履行整改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将依法依规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基金监督部门作出行政执法移送。
(十一)财务管理科
主要职责:1、负责制定社会保险基金及行政经费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社会保险费缓缴抵 (质)押资产管理的工作制度和操作办法,并对本地区社会保险基金及行政经费管理进行指导、培训、监督和检查; 2、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社会保险费缓缴抵 (质)押资产管理工作; 3、负责本单位行政经费管理;4、负责市本级职业年金归集、上解及会计核算、归集账户选择等管理事项。
(十二)信息管理科
主要职责:1、负责本地区贯彻落实全省社会保险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和标准;2、负责本地区社会保险信息化相关规章制度的制订、补充、修改、检查并组织实施和考核;3、按照全省社会保险信息化规划做好本地区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4、负责本地区应用省级集中建设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操作培训和应用运维;5、负责本单位建设的信息系统数据库、软硬件及网络的应用、运维及安全管理;6、负责本单位社会保险外延服务网点的信息化技术支撑;7、负责本地区社会保险信息技术培训指导。
(十三)审计内控科
主要职责:1、负责本地区社保局经办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建设,组织或配合相关部门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2、负责对各险种业务经办和待遇支付进行监督控制、分类处理;3、负责对业务运行及内控情况定期撰写内控审计分析报告;4、负责对审计问题进行跟踪整改。
(十四)机关党委(纪委)
主要职责:1、负责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党的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2负责推进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3、负责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4、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5、负责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6、负责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7、负责协助本局党组管理机关党支部和群团组织的干部;8、负责配合人事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提出意见;9、负责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10、负责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11、负责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12、负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13、负责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14、负责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15、负责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16、负责保障党员权利;17、负责协助本局党组督促本地区社保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18、负责指导本地区社保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理论;19、负责指导本地区社保局做好意识形态工作;20、负责组织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监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1、负责指导本地区社保局加强群团组织建设。
(十五)档案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1、负责本地区贯彻落实全省社保系统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和标准;2、负责执行省局制定的社会保险档案工作相关规章制度;3、负责管理本级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参保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续漏保人员业务档案以及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4、负责本级社会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5、负责对本地区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十六)派出机构(东昌区、二道江区、医药高新区分局)
主要职责:1、负责辖区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相关业务的经办;2、负责统筹管理辖区内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人员增减等工作,掌握工作进度,实现各项业务经办数据日结;3、负责与辖区政府相关部门就社会保险工作进行衔接、协调、沟通;4、负责协调落实街道(乡镇)、社区(村)社会保险工作平台建设;5、负责受理辖区内企业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投诉、举报有关工作;6、负责市局安排的执法监察前期基础工作的落实,并与人社执法监察部门进行协调和配合;7、负责社会保险扩面宣传、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和培训等相关工作;8、负责辖区内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工作和防冒领工作;9、负责对社区基层工作平台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指导;10、负责组织开展辖区退休人员社区服务相关工作和文体活动的开展。
三、联系方式
负 责 人:王喜艳
咨询电话:(0435)3725802
办公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滨江西路5777号, 邮政编码:134001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9:00—11:30 13:00—17:00(秋冬季),9:00—11:30 13:30—17:30(春夏季)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5-3272345
办公地址:通化市滨江西路5777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