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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
中共梨树县四棵树乡委员会(以下简称四棵树乡党委)领导乡各种组织、县级部门延伸机构和各项工作,对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乡党的建设和乡村振兴全面负责。梨树县四棵树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四棵树乡政府)根据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资源禀赋,确定功能定位,加快职能转变步伐,推进区域发展。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全面落实乡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二)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乡村振兴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发展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合理确定经济发展职能,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统筹指导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把经济工作重心转移到推进产业升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上来。统筹做好企业服务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项政策,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提升乡村治理能力,规范“三资”管理工作。
(三)组织公共服务。推进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村延伸。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落实人社、社保、医保、退役军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卫生健康、河湖管理等各领域相关政策和辖区内的工作统筹开展。
(四)实施综合管理。负责辖区内城乡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职能和工作责任。统筹抓好协调部门派驻辖区机构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突出基层治理职责,建立乡村两级共治体系,强化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的各种问题。加强和完善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职能,落实工作职责。负责对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对辖区住宅小区开展综合管理。
(五)动员社会参与。坚持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强化统筹领导,负责动员指导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组织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乡、村发展服务。负责做实做强由党建引领的基层共治基本单元,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六)领导基层自治。强化指导,发挥村党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村(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基层自治整体水平。
(七)维护安全稳定。组织落实安全稳定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职责。负责辖区法制建设、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国防动员等有关工作。具体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好调解工作,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等。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实现辖区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网格化、一体化,提高公共安全体系精细化水平。
(八)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依托乡便民服务平台,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向便民服务中心集中,落实权责清单,细化服务事项、规范办事程序,保障便民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到位、权限到位。组织推进乡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提高效能,加快实现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九)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内设机构
(一)四棵树乡党委、政府设下列综合性办事机构:
1、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会务、文书、信息、保密、档案、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大事项和工作部署的落实、督办、检查工作。协调指导法制建设,承担本级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行政诉讼、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负责牵头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统筹协调下放审批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宣传、意识形态、统战工作和宗教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村级党建工作。承担机关党务、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
3、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维护稳定、国防动员、“多网合一”等平安建设工作。协调开展邪教防范、法治宣传、社区戒毒、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具体承担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等工作职责。负责落实人社、社保、医保、退役军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卫生健康、人口计生、残联、科协、红十字会等领域的有关政策和辖区内的工作统筹开展。牵头负责便民服务平台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5、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落实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推进农业、畜牧业、林业、水利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保护利用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部署的重点工作。指导监督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按职责分工承担辖区内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的宣传、预防、处置、技术服务等工作。负责脱贫攻坚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6、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统筹抓好协调部门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代表乡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
7、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具体负责乡村规划建设、市政建设、乡村管理、自然资源管理、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8、经济发展办公室。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具体负责乡村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兴旺等工作。承担开展财政预算决算、财务、审计、统计等工作。统筹做好辖区内企业服务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乡人大、纪检监察、人武、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并开展工作。
咨询电话:0434-5263711、0434-5278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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