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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
梨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市场监管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县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落实质量强县、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依据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授权,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等相关行政许可和备案,并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四)推动实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对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进行查处,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五)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六)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等行为。组织查处违法直销、传销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商品)行为。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规范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
(八)依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务健康发展;
(九)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投诉、举报,调节消费纠纷。
(十)依法规范市场主体准入,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十一)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十三)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四)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推动各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配合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五)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全县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查处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备案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依法开展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辖区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七)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依法指导和管理团体、企业标准制定和标准化体系建设,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支持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
(十八)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九)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二十)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开展全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教育培训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二十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十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十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职责权限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五)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职责权限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二十六)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组织开展国家驰名商标、吉林省名牌产品等申报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援助工作,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负责本辖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做好产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
(二十七)负责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开展监督管理;受理价格、收费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
(二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九)加强和转变的职能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县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和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减少具体行政审批事项,逐步将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等审批事项取消或者改为备案。对化妆品新原料实行分类管理,高风险的实行许可管理,低风险的实行备案管理。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审评、检查、检验、监测等体系,提升监管队伍职业化水平。推进追溯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保障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王栋良同志主持局党组和全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樊利斌同志,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办公室、信访维稳、宣传、财务审计、固定资产管理、食品抽检、食品安全监管、盐务执法、信息化建设、机关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的综合协调工作。全局办公场所四防安全,协调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具体分管:办公室、财务科、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科、餐饮监督管理分局、综合执法大队、食品化妆品执法中队、食品药品综合协调科、食品安全监测分局、环城分局、万发分局。
副局长闫野同志,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标准化建设、计量监督管理、商标战略实施、知识产权、广告战略实施、商标监管、知识产权监管、广告监督管理、药品安全监管、认证等方面工作。
具体分管:标准化和计量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和广告监督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药品执法中队、十家堡分局、榆树台分局、质量与品牌协会。
副局长张辉同志,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质量强县、产品和商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价格监督检查、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认证等方面工作。
具体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质量监督管理分局、质量执法中队、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西街分局、蔡家分局。分管原质监办公楼四防安全工作。
副局长赵彤同志,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市场监督管理、公平交易、助企融资、合同监督管理、经济稽查、扫黄打非、禁毒、扫黑除恶、金融风险防范、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纠纷调处、商务执法、互联网监管、法治建设、案件审核、原工商方面信访工作。
具体分管:稽查科(经济违法稽查大队)、市场规范管理科(合同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公平交易科)、法规科、消费者权益保护中队、商务执法中队、互联网执法中队、奉和分局、郭家店分局。
党组成员童书记同志,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党群、党风廉政建设、软环境建设、党的建设、干部任用、意识形态、工青妇、统战、非公党建、脱贫攻坚、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负责人大政协交办的工作。
具体分管:机关党建工作办公室(监察室)、工会、妇联、孤家子分局。
主任科员袁红晓同志,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绩效考核、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市场主体准入指导和信用监管、食品药品许可、商事制度改革、服务发展等方面工作。
具体分管:人事科、行政审批办公室、信用监督管理科、东街分局。
局领导马金平同志,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管等方面工作。
具体分管: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科、喇嘛甸分局。分管原食药办公楼四防安全工作。
咨询电话:0434-3099292
办公地址:吉林省四平市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红路1588号, 邮政编码:136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冬季 8:30-11:30 13:00-16:30-夏季 8:30-11:30 13:30-17:00
咨询电话:0434-5263711、0434-5278008
办公地址: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梨树南大路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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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冬季 8:30-11:30 13:00-16:30--夏季 8:30-11:30 13:30-17:00
咨询电话:(0434)5223825
办公地址:四平市梨树县向阳街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 :8:30--11:30 13:30--17:00(节假日除外),冬季 :8:30--11:30 13:00--16:30(节假日除外)
梨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西买卖大街与奉德路交汇处 梨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时间:夏季:8:30-11:30 13:30-17:00 冬季:8:30-11:30 13: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