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吉林永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主要职责:
(一)负责开发区党建工作;负责开发区机关及所属事 业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 作和干部人事管理等工作;统筹开发区政法、信访、维稳、 社会治理等工作;负责开展开发区人才工作;负责开发区整 体形象宣传和对外交流等工作。
(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省、市、县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和编制开发区发展规划、政策 措施及各项计划等并组织实施,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
(三)依据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组织编制产业发展目录,统筹产业布局,协调推进开发区内重大投资项目建设。
(四)统筹发展改革、工业与信息化、科学技术创新、统计工作;负责开发区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研究以及综合 改革工作。
(五)统筹推进开发区对外开放合作,参与制定区域内招商引资政策,组织重大项目招商活动;负责优化开发区营商环境。
(六)承接并行使省、市、县赋予的行政权力事项,承担开发区相关行政审批服务事务,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七)统筹开发区自然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统筹开发区住房保障及城乡建设综合管理等工作;统筹开发区有关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重大公共项目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联系协调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
(八)统筹农业、林业、水利、畜牧业、就业、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体育、民政、民生等社会事业管理相关工作;按有关规定和授权负责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
(九)负责财政税收、管理和监督国有资产;统筹审计工作。
(十)负责开发区应急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开发区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联系、指导驻区各类机构,协调一致开展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吉林永吉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吉林永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设下列内设机构(副科级):
(一)党政办公室(监察办公室). 负责区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统战(民族宗教)、信访综治和群团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政治思想等工作。协助处理党工委和管委会的日常工作,对重大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督察督办。负责组织拟订党工委、管委会内部规章制度和重要文稿的起草、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负责组织制定全区重点目标责任制和考评工 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选聘与考核、人事劳资、退休职工管理等工作,统筹推进辖区人才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效能建设和后勤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开发区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研究以及综合改革工作。依法依规承担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牵头组织人大、政协提案的办理回复等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投资促进局。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研究、计划制定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组织、量化、调度和确认工作。负责组织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入区评审工作。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项目跟踪、考察、治谈、接待工作。负责全区招商项目(含飞地经济、总部项目)入区协议的审核签订和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全区对外合作关系的建立工作,对构建开发区产业体系有帮助的商(协)会、中介机 构、大中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可签订委托代理招商合同。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项目的包装策划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库和人脉资源库的建立、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招商引资政策建议及对外宣传、咨询、解释等工作。负责全区投资环境的整体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及对招商引资业务人员的培训。
(三)经济发展局。负责牵头编制全区发展中、长期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企业项目建设,研判各类产业项目环保准入条件,指导企业做好立项、申报等工作,做好各类产业项目建设的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区经济运行和统计工作。对全区加工型企业进行统计汇总、分析,掌握经济运行态势,为谋划全区经济发展提供可靠依据; 做好全区各类统计、普查、调查工作。负责牵头做好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与国内先进开发区开展合作共建,对标先 进开发区的管理模式、制度模式及服务理念等,不断优化我区的营商环境。负责园区企业的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帮助企业向上争取项目政策和资金;牵头做好落地企业产业扶持资金等各类政策的兑现工作;推进园区企业科技创新(研发中心)、品牌创建、节能降耗等相关工作;组织企业参加商贸洽谈会、贸易会和博览 会等工作。负责牵头抓好全区绿色发展工作和工业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园区企业防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财政审计局。严格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及法规,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区财政资金。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区财政发展规划,编制全区预、决算相关工作。负责全区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会计核算、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区企业税收统计和组织入库工作。负责全区项目建设、征地及基础设施的财务核算工作。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农政策的兑现工作。负责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和农村经济统计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等方面管理制度。负责全区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工作。
(五)土地规划建设环保局。负责配合抓好全区自然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联系协调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抓好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负责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编制工作。负责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区容区貌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标等相关手续办理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个人建房规划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协调、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永吉县分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开展相关业务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六)农业农村局。负责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村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农民增收工作。负责承担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水产业、水利、河道安全、秸秆禁烧、农业机械化等行业的发展和监督管理,落实河长制、路长制。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工作,落实优生优育监测和出生缺陷干预,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 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参与编制、修订乡村建设规划,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负责全区基础设施建设、企业等项目用地的征地工作。依法依规承担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七)应急管理局。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全区相关工作制度,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的衔接工作,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安全生产目标、报告全区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全区安全生产重大活动。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督导检查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园区工矿商贸行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全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交流与合作、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承担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防火委员会办公室、森林防火办公室、防汛办公室、防灾减灾救灾(防震)办公室、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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