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站

全部服务分类

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扫一扫,进入手机站 ”95商服网移动站“
桦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桦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432-66273390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桦甸市桦甸大街226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English website:数据未录入

温馨提示

---如果你发现该内容不正确或者不全面,你可以动手改正它, 点击【我要纠错】补充要修改的内容。如果发现95商服网没有收录你关心的内容,你可以发布新内容,通过审核后即可推送给大家。

 

---------------------------------------

  • 机构概况
  • 网上办事
  • 办事机构
  • 办事指南
  • 交通指引

桦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信息

第一条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桦甸市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桦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桦甸市中小企业发展局、桦甸市科学技术局牌子。

第三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吉林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科技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科技化、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工业经济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工业企业产需衔接和银行、企业、担保公司对接。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吉林市有关投资政策,指导企业实施重点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技术推广(新技术推广)等项目计划和专项资金投资方向。负责域内现有工业企业技改的审核备案工作和需省、国家核准、审批项目的初审工作。   

(四)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工业经济信息、科技信息;组织实施工业及信息化发展、科技发展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研究拟订电力(含水电)、医药、矿产,机械、建材、冶金、石油化工、轻工、纺织、食品、黄金、包装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实施行业管理。

(六)研究和规划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投资布局,指导除国家财政资金支持以外的工业和信息化项目投资方向,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对国家限制类项目和使用国家资金项目进行初审和呈报工作;负责对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不使用国家资金技改工业项目的登记备案;对重点工业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七)对办理黄金矿山企业开采证书行使初审权。

(八)协调管理全市的联合运输工作,负责铁路监护道口的管理。

(九)对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实行行业管理。

(十)负责全市民用爆破器材销售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指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市道口管理办公室相关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的改革、改组、兼并、破产等工作,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指导企业的管理、扭亏增盈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十二)研究全市工业企业技术进步的方针、政策,指导行业技术创新;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规划。

(十三)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组织实施工作,协调全市煤、电、油、气及工业企业能源保障工作。

(十四)负责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组织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促进管理创新;负责指导全市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改善融资环境,开展银企保合作活动,承担全民创业、创业培训和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初审、申报工作,以及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初审工作。

(十五)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研究拟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政策建议,指导企业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信息技术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六)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全市信息资源管理费的征收和管理。

(十七)负责全市科学技术发展、科学技术体制改革、高新技术产业化开发与推广、外国专家管理、科学技术普及和管理等工作。

(十八)负责对违规用电,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及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十九)研究制定全市金融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落实省、吉林市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方面的工作部署,研究和分析金融形势,指导和协调全市金融风险防控、化解工作;负责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及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各类交易市场等地方金融企业实施监管,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负责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初审、变更、注销和日常监管工作;牵头负责开展非法集资的防范和处置工作,承担市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域内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处置,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局机关内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承担局机关印章管理事项;负责会议组织、文秘、督查、档案、机要、保密、财务及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

(二)经济运行科(上市办公室)。监测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及国内外工业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生产要素等有关问题,保障工业企业生产正常运行;承担国防动员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域内拟上市企业的培育、推荐和申报工作,协助企业上市挂牌及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再融资工作。

(三)规划与投资科。指导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研究分析技改项目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组织协调解决;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负责全市工业企业技改项目的审核备案工作,对需国家、省核准审批的项目进行初审和呈报;负责全局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

(四)民营经济科(金融管理办公室)。负责监测民营经济日常运行,研究分析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发展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促进管理创新;负责指导全市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初审和申报工作;承担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工作,帮助中小企业开展科技人才引进工作;提出改善工业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业和中小企业融资的有关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全市金融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落实省、吉林市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方面的工作部署,指导和协调全市金融风险防控、化解工作;负责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及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各类交易市场等地方金融企业监管,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负责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初审、变更、注销和日常监管工作;牵头负责开展非法集资的防范和处置工作,承担市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域内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处置,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

(五)科技业务科。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科技发展战略及科技发展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工业、农业等方面的科技开发计划、重大科技攻关和重点实验室项目等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项目;负责全市技术创新工程、科技示范工作的总体设计和实施;负责制定科普工作规划,开展科技统计、科技培训及新技术、新成果引进、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市科技信息服务网络,搞好科技信息、经济信息、市场信息的搜集、整理和交流;负责外国专家管理工作。

(六)资源管理与信息化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吉林市有关工业企业资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发展新能源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工业企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产品)的认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和设备改造工作;负责协调全市联合运输和公铁平交道口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市道口管理办公室相关工作;负责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负责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全市信息技术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全市民用爆破器材销售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履行电力行政管理职能,负责我市电力监督检查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我市电网经营企业、用电企业、电力用户进行监督管理;指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信访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本部门政治思想、宣传、党建和廉政建设、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本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第五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编制1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第六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桦甸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桦甸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联 系 人:王俊海,

桦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领导简介

吉林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吉林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一、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 1.推行“全程网办”。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吉林市政务服务网”,采取审批事项网上申报等方式办理业务,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快捷网上服务。 具体流程: (1)登录吉林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jlcity.gov.cn:66/pro。。。
桦甸市政务服务局
桦甸市政务服务局

咨询电话:0432-66273392

办公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桦甸市桦甸大街6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桦甸市政务服务中心
桦甸市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32-66278762

办公地址:桦甸市桦甸大街66号(市人民检察院对面)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咨询电话:0432-62048609

办公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松江中路65号4号楼, 邮政编码:132011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  13:00-16.30(秋冬季) 8:30-12.00 13:30-17:00(春夏季)

桦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