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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龙潭区商务局

吉林市龙潭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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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吉林市龙潭区徐州西路10号   邮政编码:13202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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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龙潭区商务局职能信息

吉林市龙潭区商务局(以下简称区商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区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研究经济全球化、对外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全区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组织落实域内企业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域内相关单位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各种经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等。

(四)负责协助域内各类企业办理申报进出口经营权登记及各类经贸团组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对外国来访的经贸团组的邀请、接待、洽谈和咨询服务工作。

(五)拟定区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六)承担牵头协调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贯彻实施国家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七)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指导。

(八)贯彻落实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手续备案及相关管理工作。

(十)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对辖区内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报废汽车回收、二手车流通、汽车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流通进行监管。

(十二)负责辖区内成品油零售、批发、仓储企业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以及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多双边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根据授权代表区政府参加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活动;参与多双边经贸谈判、国际服务贸易谈判和国际经贸条约、协定的谈判与签署。

(十六)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

(十七)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定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劳务合作,贯彻落实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十八)负责全区对外援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推进援外方式改革,申报、监督和管理我区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项目并组织实施,管理多双边对我区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区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九)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农村合作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研究代销系统的发展思路。

(二十)按照区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化肥储备和供应工作。

(二十一)积极创办农民合作社,指导推进全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依据职责,通过引领创办、资金注入、项目扶持、人才培训、市场开拓、产供销服务等形式,做好农民合作社的组织、指导、培育、服务工作。

(二十二)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农民及供销企业的意见和要求,争取各项政策扶持,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二十三)创新为农服务方式,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生活服务体系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农产品流通服务,参与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强农村合作金融的服务建设;组织开展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十四)深化供销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依法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社有资产流失。

(二十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对改制企业职工的各项优惠政策。

(二十六)处理全区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十七)负责改制企业托管职工、档案、特殊人员的管理工作。

(二十八)负责制定全区招商引资、投资促进、投资服务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综合、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区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库建设;组织全区重大投资项目的策划、包装、对外宣传和项目推介,制定全区大型经济技术合作活动方案,承办与域外的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对接活动;协调组织全区招商引资出访团赴外考察。

(二十九)负责建立全区招商引资、投资促进、经济技术合作工作的责任机制、激励机制,指导全区各相关单位的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全区招商引资成果项目管理及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跟踪、协调、服务工作。

(三十)负责国外、域外来我区举办各类招商引资活动的联络和服务工作;承办国内外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组织我区有关单位参加洽谈活动;组织参加国外、域外展销展览工作。

(三十一)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

(三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与吉林市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吉林市龙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商务局负责制定全区招商引资、投资促进、投资服务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综合、指导、协调和管理等工作;吉林市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管委会负责化工产业招商;吉林市龙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冶金产业招商。

(三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制度建设,协调处理机关日常政务、事务、服务性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资、机构编制、财务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公文管理、机要、保密、保卫、档案、文印、等管理服务工作;协助组织我区招商引资出访团赴外考察服务工作;负责客商的接待、服务工作。

(二)商贸运行科(商务监管科、改制办公室)。负责全区商贸业发展的规划和布局;负责全区商贸业的指导、协调服务、调度和统计,承接市商务局各项业务工作;负责全区商贸业经济运行的管理,完成市、区下达的商贸业各项经济指标;负责综合统计我区外向型企业的月报、季报、年报及年检;负责对全区外经贸工作情况综合调研,组织传递信息,总结交流经验,宣传报道外经贸工作成果和先进事迹;负责辖区内二级列管商贸服务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按照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本部门年度安全生产方案监督检查;督促全区二级列管商贸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激励和制约机制,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和安全工作队伍建设;对全区商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指导;承担成品油流通领域管理,加油站年检初审与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加油站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对全区成品油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落实规章规程及技术规范,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做好能源消费品的统计分析;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手续备案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对辖区内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报废汽车回收、二手车流通、汽车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流通进行监管;负责区国有、集体改制企业职工查询和上访接待;负责改制企业档案管理、退休职工供热费发放,托管职工医保接续和办理退休相关手续等;负责完成区属集体企业改制后续工作,妥善安置职工,维护职工全法权益。

(三)投资促进科。负责项目包装、推介、洽谈、跟踪工作;制定招商引资活动方案,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各类出访、接待活动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立、管理和信息网络建设工作,为企业招商引资提供信息服务,参与拟定全区招商引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对全区各责任单位招商引资指标任务的分解、分配,招商项目的预审、登记和管理;组织、协调区内招商引资工作调度会;负责全区指标任务完成数据的上报工作。负责编制我区吸引外商投资计划;负责总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立项、审批和管理。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纪律检查工作;意识形态、宣传等工作。

负责人:刘玉峰

吉林市龙潭区商务局领导简介

吉林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吉林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一、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 1.推行“全程网办”。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吉林市政务服务网”,采取审批事项网上申报等方式办理业务,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快捷网上服务。 具体流程: (1)登录吉林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jlcity.gov.cn:66/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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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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