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统计局机构简介
一、名称及性质
公主岭市统计局是属于政府机构单位。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和实施全市性的统计工作规章、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开展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拟订地方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审批市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方案。
三、组织实施重大市情市力调查,组织、协调城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和企业调查;汇总、整理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职能
1、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件的起草、文秘、信息、保密、接待、财务等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宣传教育、工、青、妇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2、综合核算科
负责收集、整理和提供全市社会、经济、科技各项综合性的统计资料,监测全市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监测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运行情况;编辑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等综合性统计资料,统一管理和对外提供全市综合性的统计资料,指导全市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对国民生产总值等重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进行评估监控和协调;参与制定有关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并协助考核评价工作。
3、政法科
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拟订有关统计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全市统计巡查工作,依法查处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负责全市统计行政法律事务;指导全市统计法规业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协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4、工业科
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下达的工业统计报表制度,制订全市工业统计制度;收集、审核、汇总、综合整理并提供工业统计数据;对工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工业统计基础工作;负责全市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初审、资料上报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研究。
5、农业科
组织实施全市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能源消耗情况、农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研究。
6、投资科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勘察设计、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研究。
7、贸易科
组织实施全市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研究。
8、人口就业科
组织实施全市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统计等统计调查,开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文化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研究。
9、服务业科
组织实施全市第三产业中除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和房地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的财务状况统计;组织实施全市交通、邮政、电信业主要实物量指标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研究。
10、设管科
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全市统计标准,审批部门统计标准。
11、普查办
研究解决普查专业技术方面的各项问题;实施我市全国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及经常性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并对其数据质量进行核查评估;对各项普查资料进行开发应用和统计分析;负责全市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统计信息工程建设和国民经济统计资料的数据处理,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服务。
公主岭市统计局负责人:刘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