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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统筹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拟订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基本政策和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编制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度假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归口统一管理度假区科级以下干部和工作人员。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度假区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相关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实施工伤预防和康复制度。
(六)负责度假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七)负责度假区劳动就业并组织开展新增就业工作;负责度假区就业失业人员的日常服务工作;负责城乡基层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负责登记失业率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实施工作。
(八)负责度假区创业政策宣传、创业扶持和创业服务机构建设工作;负责创业项目库建设和项目推介工作。
(九)负责就业培训政策落实。
(十)负责组织协调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精准服务、校企合作对接工作,负责高校就业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十一)负责人才交流、储备、开发、引进、选拔和推荐;负责度假区人才需求调查,开展企业合作、为重大项目引进和开发急需紧缺人才工作。
(十二)负责度假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业务及政策培训;负责市人事档案库建设、维护和日常服务工作;负责开展电子档案系统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开展公益性就业培训、职称评审,失业军转干部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化人力资源服务工作。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促进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
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统筹度假区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工作;负责度假区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奖金标准核定工作。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度假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参与管理;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配合做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农村乡土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七)行使劳动监察处罚权;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的实施规范和仲裁规则,依法处理所辖区域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十八)负责度假区医疗保障、公积金、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十九)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二十)承办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干部科(人事管理科)
(二)综合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三)人才和专业技术管理科
(四)就业指导科
(五)劳动监察大队
联系方式:
负责人:闫志军
咨询电话:0431-85679912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邮政编码: 130062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秋冬季),星期一-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春夏季)
咨询电话:0431--89687925
办公地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一号, 邮编:130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地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一号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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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春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秋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