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汽红旗项目服务局(服务业发展服务局、招商一局)是管委会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建制,对外加挂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业发展服务局、招商一局牌子。红旗项目服务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招商引资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部门党的建设。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发展红旗品牌乘用车(含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汽开区红旗品牌乘用车(含新能源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区域规划、布局战略、争取国家、省市相关扶持政策措施。
(二)负责制定招商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管委会确定的招商引资总体发展战略,按照管委会下达的招商指标,制定招商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与一汽红旗工厂、供应采购部、客户关系及营销服务部的沟通联系,同时开展精准招商、专业招商、共同招商;负责与一汽红旗工厂及所属供应商开展项目服务和招商引资活动。
(四)负责工业和商业项目招商工作;以工业类项目招商为主、商业类项目招商为辅,在一汽集团及其所属分、子公司项目上,承担各类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五)负责项目跟踪服务;负责投资项目的初步选址、招商优惠政策的初步确定、基础设施配套方案初步制定工作。
(六)负责招商项目的策划包装,配合和协助投资商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商业计划书等事项;负责拟定投资协议、协助项目单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七)负责投资合作项目的洽谈、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招商项目信息的搜集、整理、储备及项目库的建立;按照管委会要求,组织参加境内外大型招商活动。
(八)负责新落位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服务工作,协助项目单位办理开工前各项审批手续;制定项目服务任务清单,协助督查部门梳理明确项目落位的各项环节及审批服务部门,确保落位项目在建设、投产过程中水、电、气、热等生产要素保障。
(九)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和项目相关指标的统计工作。并按管委会要求,完成相关任务指标。
(十)按照管委会要求,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促进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服务业发展战略、政策,加快推进服务业产业化、市场化发展;发展服务业电子商务,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农业现代化的深度融合;
(十二)负责修订完善特色商业区发展规划,制订对传统特色商业街区的改造提升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服务业项目的招商、协调、监督、引导工作,对服务业重大项目做好跟踪、协调和服务。
(十三)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一汽红旗项目服务局(服务业发展局)内设3个机构,分别为综合管理科、招商科、服务业发展服务科。
(一)综合管理科
1、负责制定招商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管委会确定的招商引资总体发展战略,按照管委会下达的招商指标,制定招商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商业和工业项目招商工作;以商业类项目招商为主、工业类项目招商为辅,在一汽集团及其所属分、子公司项目上,承担各类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3、负责项目跟踪服务;负责投资项目的初步选址、招商优惠政策的初步确定、基础设施配套方案初步制定工作。
4、负责招商项目的策划包装,配合和协助投资商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商业计划书等事项;负责拟定投资协议、协助项目单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5、负责投资合作项目的洽谈、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招商项目信息的搜集、整理、储备及项目库的建立;按照管委会要求,组织参加境内外大型招商活动。
6、负责公文、总结、汇报材料等各类综合性文字材料的拟稿和起草。
7、负责档案资料、信息管理以及宣传报道等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8、按照管委会要求,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促进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商科
1、负责与一汽物流公司的沟通联系;负责现代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汽车后市场、汽车金融、汽车科技、汽车电子等项目服务和招商;负责对落位的第三产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提供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区内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发展载体、产业政策等多种资源,推动第三产业总部经济项目入驻。
2、负责商业和工业项目招商工作;以商业类项目招商为主、工业类项目招商为辅,在一汽集团及其所属分、子公司项目上,承担各类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3、负责项目跟踪服务;负责投资项目的初步选址、招商优惠政策的初步确定、基础设施配套方案初步制定工作。
4、负责投资合作项目的洽谈、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招商项目信息的搜集、整理、储备及项目库的建立;按照管委会要求,组织参加境内外大型招商活动。
5、负责新落位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服务工作,协助项目单位办理开工前各项审批手续;制定项目服务任务清单,协助督查部门梳理明确项目落位的各项环节及审批服务部门,确保落位项目在建设、投产过程中水、电、气、热等生产要素保障。
6、按照管委会要求,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促进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服务业发展服务科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服务业发展战略、政策,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资源配置,完善鼓励和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全区服务业的行业标准和发展规划,健全组织和保障机制,加快推进服务业产业化、市场化发展。
3.以十大服务业为重点,着力抓好现代服务业培育、传统服务业提升、高端服务业孵化。根据服务行业功能特点,负责对全区服务业的行业协会进行组建和科学管理,促进服务业行业的规范发展。
4.大力发展服务业电子商务,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农业现代化的深度融合,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形式,进入市政、教育、科技、文化、旅游等服务领域,实施集团化、产业化经营。
5.负责修订完善特色商业区发展规划,制订对传统特色商业街区的改造提升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全区服务业项目的招商、协调、监督、引导工作,对服务业重大项目做好跟踪、协调和服务。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和科级领导干部控制数
根据部门实有人数设置科室及科级领导干部人数。核定人员控制数8人,其中领导职数2个(1正1副)。根据工作职责,红旗局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综合管理科、招商科、服务业发展服务科,核定科级领导职数3名。
四、联系方式
负责人:孙承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