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政数局)是管委会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建制,对外加挂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商环境建设局、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中心牌子。政数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政务服务、数字化建设、营商环境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建设。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委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决策部署;负责全区政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和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业务管理、协调和监督;协调指导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三)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区政务公开、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管委会信息公开和规范运行,完善政务服务平台,落实政务服务网上办理;负责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
(四)负责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案件进行直接查处,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相关部门的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协调落实和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五)按照市委、市政府、区要求,开展软环境各项工作;承担区软环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六)按照市委、市政府、区要求,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各项工作;承担区社会信用体系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落实和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发展建设。
(七)负责对一汽所属企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程序和环节进行有效的组织和协调,根据一汽企业业务需求,提供代办、领办、预约、延时服务;负责政务大厅各窗口业务协调工作,参与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的修改和完善,考核各窗口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做好相应事项的统计、归档工作。
(八)负责政务大厅电子审批系统的统筹和管理,逐步实现网上公告、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和监管功能。
(九)负责政务大厅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负责组织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负责对不称职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相应调整;负责受理申请人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并进行处理。
(十)负责对进入政务大厅的各项业务进行管理、协调和监督,推进各窗口规范、高效、优质服务,并对重大行政审批服务项目进行跟踪和服务。
(十一)负责定期召开驻政务大厅单位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政务审批服务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并对重大行政审批服务项目进行跟踪和督办。
(十二)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职责内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做好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党工委、管委会提出的全区数字化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全区数字化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落实党工委、管委会提出的“数字长春”建设任务,承担汽开区数字建设任务。
(十四)负责落实党工委、管委会提出的大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务、商用、民用;组织协调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通互联;统筹推进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十五)负责落实党工委、管委会所属单位信息化应用系统的规划和建设、使用和管理,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十六)负责管委会内、外网站和办公OA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十七)负责全区网络机房、编辑机房、电子屏幕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十八)负责管委会机关办公业务电脑、网络、系统以及各会议室音响和电视会议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十九)负责落实全区政务信息化系统、行政审批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应急一体化信息系统、一门式、一张网信息系统等相关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等工作,强化各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
(二十)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营商环境建设局设内设5个机构,分别为综合管理科(投诉)、政务服务建设管理科、数字化建设管理科、营商环境建设管理科、信息管理科。
三、联系方式
负责人:魏蓬
邮 箱:ysjqkq@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