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部门职责:负责发展改革工作、经济运行调度管理、统计工作、金融工作以及重点项目调度等工作。对外加挂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计工作办公室、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融工作办公室、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项目办公室、长处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防动员办公室牌子,正处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
1.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2.研究分析全区及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调度、监测、分析全区经济运行态势,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3.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发展和改革系统重点领域深化改革的工作部署,并组织实施。
4.拟定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调度、汇总和上报。
5.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区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对需上级部门审批的项目,负责对申请材料初审、向上级部门转报等工作。负责协调、调度全区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
6.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保障项目资金充足。
7.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区统计相关工作,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领导和协调各镇街、各部门(单位)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8.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金融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金融相关工作。
9.负责贯彻落实节能方面的法律、法规,按规定开展节能评估。
10.负责组织发展和改革系统重点项目申报,争取各类扶持资金;负责配合上级和区内有关部门开展项目稽查工作。
11.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全区行政事业、经营性收费管理工作;配合价格执法检查工作、配合开展价格监测。
12.负责制定能源发展规划,优化能源结构,控制区域燃煤总量,建设清洁煤炭配送中心,严格节能评审批制度,淘汰煤炭行业落后产能。
13.负责全区民生行动计划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的督查考核。
14.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二、内设机构
经济发展局内设综合管理科、经济运行科、项目管理科、服务业科、企业服务科、金融服务科、统计科、普查科。
1.综合管理科。主要负责办公室、财务管理、党务等工作。
2.经济运行科。主要负责经济运行、对口合作等工作。
3.项目管理科。主要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调度、审批、核准和备案等工作。
4.服务业科。主要负责对接规上服务业企业、组织申报服务业发展、社会发展、城市建设、高技术产业等专项资金工作。
5.企业服务科。主要负责对接规上企业、外商投资项目备案等工作。
6.金融服务科。主要负责拟上市企业培育、对接国家省市金融管理部门和各类金融机构等工作。
7.统计科。主要负责指导全区统计工作。
8.普查科。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社会经济调查等相关工作。
咨询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地址:长春市净月高新区福祉大路1572号(福祉大路与红梅街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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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1-84512345 , 0431-84532397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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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8:30-11:3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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