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广场街道成立于2005年12月,2017年4月,街道拆分后,现辖区四至为东至经开区与莲花山区交界,南至经开区与净月开发区交界,西至洋浦大街,北至四通路与二道区交界。辖区面积28.38平方公里,其中,农村13.44平方公里,城市14.94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4,201户、89,301人(其中农村4,389户、14,117人)。下辖三道、黎明、杨家3个行政村15个村小组,辖新开河、大连、花园、六合、锦州、嘉兴6个社区25个居民小区。
一、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
2、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领域党建工作,加强基层一是形态、精神文明和统战工作。
3、统筹区域发展,落实辖区内发展的重大决策和辖区建设规划,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4、组织公共服务,落实人社、医保、民政、退役军人、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残联、红十字会等各领域相关政策,做好民生保障。
5、实施综合管理,负责综合执法、生态环境保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物业服务进行日常监管,对辖区住宅小区开展综合管理。
6、动员社会参与,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
7、维护安全稳定,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8、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事项想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加快实现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下属事业单位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机关的辅助、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2、承担农业(畜牧业)、林业(草原)、水利、文化、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保障等服务工作;
3、协助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机关开展“党群服务、便民服务、行政执法、综合治理”四个工作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
1、东方广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设6个综合性办事机构,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企业服务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
2、下属事业单位综合服务中心内设3个机构,具体是:党建服务科、社会事务服务科、城市建设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