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松花江镇人民政府设立八个办公室,一个综合服务中心(内设十二个科室)。
(一)八个办公室
1.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检查督办、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
2.党建办公室。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领域党建工作,抓好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推进镇、村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及干部人事、机关党务、机构编制、老干部工作,协调管理派驻机构人员,落实镇对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人事考核权、选拔任用的征得同意权和对驻镇单位创先争优、文明单位创建的审核建议权。负责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联络服务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统筹推进辖区人才工作。领导村民自治工作。牵头负责党群服务平台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具体承担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等工作职责,落实人社、医保、民政、退役军人、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残联,红十字会等领域相关政策。牵头推进“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统筹协调下放审批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牵头负责便民服务平台工作。
4.平安建设办公室。组织推进依法治镇,负责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维护稳定等工作。协调开展邪教防范、法治宣传、社区戒毒、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单位和村民落实消防、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工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的治安问题。负责辖区“多网合一”及网格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应急体系建设、应急响应和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牵头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工作。
5.农业农村办公室。统筹负责“三农”工作,落实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做好脱贫致富工作。推进农业、牧业、林业、水利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保护利用工作。负责落实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工作。负责牵头落实河长制工作。按职责分工承担辖区内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基础性工作。组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指导监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
6.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代表镇政府履行规定范围内的行政执法职责。落实对上级职能部门派驻工作力量的指挥调度和考核监督权。牵头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工作。
7.财政经济办公室。负责辖区内产业发展规划的拟定落实工作。落实经济发展相关政策,统筹推动产业协调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辖区建设规划,强化对涉及本区域内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参与权和建议权,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统筹协调辖区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联系服务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承担辖区内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工业、商贸、科技、统计等方面相关工作。
8.城乡建设办公室。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道路交通、人民防空等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养护和管理,防违控违拆违等工作。承担相关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和安置工作。指导特色小城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和发展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物业服务的监督指导,对辖区住宅小区开展综合管理。
(二)综合服务中心
1.党建服务科。负责党务、人事、编制、群团等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党群服务平台工作。
2.综合科(经济发展服务科)。负责单位文字综合、财务、后勤等日常工作;负责辖区内招商、经济统计等服务工作。
3.平安建设服务科(应急保障科)。负责平安建设、应急保障方面的信息收集整理;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政策宣传以及应急救援服务等工作;配合做好社会治安方面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配合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工作。
4.执法协调科。配合做好辖区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联系派驻辖区的执法机构;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活动等服务工作,配合做好行政执法平台工作。
5.农业服务科。负责农业先进技术、农业机械化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农业信息收集、农情调查等工作;负责农业知识的宣传教育以及农作物病虫害预防监测等服务工作。
6.林业水利服务科。负责林业生产(造林、采伐)的组织和指导;负责推广先进的林业、水利工程技术;负责林业资源和水利工程档案的统计和管理,配合做好水利工程建设维护等服务工作。
7.畜牧服务科。负责辖区内畜禽防疫、动物疫病预防监测、畜牧业科技推广以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等畜牧服务工作。
8.农村集体经济服务科。负责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农村负担监管等服务工作。
9.社会事务服务科。负责辖区内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对象供养或救助;负责文化、广播、卫生保健、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等服务工作,配合做好便民服务平台工作。
10.退役军人服务科。负责为辖区内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做好服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配合做好便民服务平台工作。
11.自然资源服务科。配合做好自然资源保护管理;负责环境保护政策宣传和相关落实工作;负责管理辖区内土地档案,提供档案查询等服务;负责涉及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的相关宣传活动等服务工作。
12.城乡建设服务科。负责辖区内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以及镇容村貌等服务工作,配合做好便民服务平台工作。
负责人姓名:王海峰
咨询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地址:长春市德惠市德兴街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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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