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领导成员及工作分工
赵鹏雨
职务:党委书记
职责:负责太平镇党委全面工作。
张子敬
职务:人大主席
职责:负责太平镇人大全面工作。
代分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工业。负责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员会、防震抗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经贸办公室(项目办公室)。
高冬梅
职务:党委副书记、镇长
职责:负责太平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财经、审计、绩效管理工作。主管镇综合办公室、财政经济办公室,指导镇综合服务中心农村经济管理工作。
曲洪伟
职务:党委副书记
职责:负责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工作,处理党委日常事务工作。分管武装(不负责具体工作开展)、科协、工会,牵头负责全镇四大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组织工作具体主管干部人事、各行政村(社区)三委班子建设(包括考核奖惩)、机构编制、机要保密、地方志编撰工作;宣传工作具体主管意识形态领域建设;统战工作具体主管政治协商领域工作。主管镇党建工作办公室、政协联络站。协调分管领域、主管领域对应的区直部门。
梁峥华
职务:党委副书记
职责:负责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分管妇联、共青团、关工委、文联领域工作。与王国林同志共同管理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协调分管领域对应的区直部门。
卜金龙
职务:纪委书记、区监察委派驻太平镇监察室主任
职责:负责镇纪委、区监委派驻太平镇监察室全面工作。分管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级巡视巡察联络工作,信访维稳工作。主管镇纪委办公室、区监委派驻太平镇监察室、镇信访办公室。协调分管领域对应的区直部门。
刘双喜
职务:党委组织委员
职责:负责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组织工作。代分管民政、残联、土顶社区工作。组织工作具体主管基层党建(农村党建、非公党建、机关党建)、党员队伍建设(包括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村部规范化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三委一社、1+3+X)。牵头指导镇综合服务中心党建工作。主管镇民政办公室,协助党委副书记管理镇党建工作办公室,配合抓好镇党群服务平台建设。协调代分管领域、主管领域对应的区直部门。
崔艳花
职务:党委宣传委员
职责:负责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宣传、统战工作。分管文化旅游工作。宣传工作具体主管宣传、民族宗教及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具体主管统战、各民主党派及工商联联络服务工作。指导镇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科工作,指导镇综合服务中心党建工作。协助党委副书记管理镇党建工作办公室,配合抓好镇党群服务平台建设。协调分管领域、主管领域对应的区直部门。
崔 健
职务:党委政法委员
职责:负责协助党委书记抓好政法工作。分管综治、公安、司法、平安建设工作,镇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后勤服务管理及党委和政府文字综合工作。主管镇司法所、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协助镇长管理镇综合办公室。联系太平派出所、土顶派出所、太平人民法庭,配合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平台建设。协调分管领域对应的区直部门及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交警大队。
李 军
职务:副镇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职责:负责镇综合服务中心(包括政务大厅)日常运营管理,分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交通(包括路长制工作)、人居环境建设工作(包括太平、土顶两个街区环境管理)。主管镇农业农村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指导镇综合服务中心农业服务科(不包括农村经济管理)、人居环境服务科工作。协调分管领域对应的区直部门。
黄玉莹
职务:副镇长
职责:分管自然资源(包括林业)、乡建、规划、消防工作。负责镇消防救援委员会、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主管镇乡建规划办公室,指导镇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服务科工作。协调分管领域对应的区直部门。
张敬涛
职务:副镇长
职责:分管畜牧、水利(包括河湖长制、防汛抗旱)、环保、行政执法(不包括乡建部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管理、电子商务、农电管理工作,代管武装工作,负责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主管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不包括乡建规划部分),指导镇综合服务中心水利服务科、畜禽防疫服务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科、环保综合服务科、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
孙 璐
职务:副镇长
职责:分管教育、卫生(包括尘肺病防治、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食品安全、精准扶贫、社会事务(不包括民政、残联)、统计、科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及政务数字化管理、档案管理工作。主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不包括民政、残联部分)、精准扶贫办公室,指导镇综合服务中心卫生健康服务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