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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长春市双阳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划、政策和标准,起草全区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二)承担涉及全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陆路、水路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工作。
(三)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负责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及机动车维修检测、驾驶员培训、运输服务等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四)承担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设施建设和养护,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组织协调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全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六)负责全区公路、水路、公共交通(含出租车)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交通运输的组织和结构调整,指导运输技术装备建设,协调指导城乡各种运输方式衔接;对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
(八)负责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开展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全区国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保值增值工作;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重点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
(十)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推动行业科技进步。
(十一)负责渔船检验与监督管理。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财务审计科。负责组织编制局机关财务预、决算;局机关财务、会计业务事项及财务管理工作;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局机关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对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局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和监督工作;下属单位财务及财会业务方面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全区交通基础设施资金的使用管理。
(二)公路管理科(交通战备科)。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上级机关有关公路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各项规定;制定全区公路建设、公路养护的远景规划及近期计划,并组织单位抓好落实;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审核农村公路建设的设计、预决算;负责全区公路路政管理的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及时汇报路政工作情况;编制全区公路建改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监督、检查、验收、评比;辖区内的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美化、绿化工作的协调、指导检查工作;公路普查的组织、协调及公路方面的各类统计报表工作,按局领导的要求完成公路方面有关会议和汇报材料的起草工作;公路业务方面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全局交通战备工作。
(三)安全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负责指导检查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承担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系统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交通运输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的综合调研和局内调查研究的综合工作;研究起草有关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局有关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办复工作;牵头组织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检验、检测、认证、审核、上报等(含年审、年检、收费)相关工作;行政审批决定送达和行政许可证件的发放管理工作;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应诉工作;制定和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以及行政审批专用章(含数字密钥)的使用和管理。
(四)运输管理科(人秘科)。负责全区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综合运输体系的有关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并督促运管和海事部门做好道路、水路 运输市场管理工作;指导客货场站基础设施建设协调等工作。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局机关综合材料起草工作;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组织实施;负责秘书事务、文书档案工作;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奖惩、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管理工作;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和行政监察工作。
调整后,区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4个,即财务审计科、公路管理科(交通战备科)、安全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运输管理科(人秘科)。
三、直属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长春市双阳区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依法统一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陆路政、航道运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组织查处辖区内案件、监督指导辖区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
(二)长春市双阳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公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本区域内的公路规划、公路建设、公路养护的管理工作及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制定本区域公路养护市场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等。
四、联系方式
负责人姓名:王爱君
咨询电话:0431-84233797,0431--84268879
办公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鹿城大街776号(建龙尊邸小区西北门南行260米,鹿城大街与华山街交汇处)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