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自立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
(二)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街道党工委的党组织建设。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领域党建工作,抓好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推进街道、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加强基层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民族宗教)工作。
(三)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辖区建设规划,强化对涉及本区域内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参与权和建议权,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推进产业升级、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动辖区经济发展。协同统计部门做好相关统计工作。统筹做好企业服务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承担扶贫相关工作。
(四)组织公共服务。推进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社区延伸。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落实人社、医保、民政、退役军人、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残联、红十字会等领域相关政策,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五)实施综合管理。负责辖区公共事务综合管理,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査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综合性工作。加强对上级职能部门派驻工作力量的指挥调度和考核监督。负责综合执法、生态环境保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统筹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相关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管,对辖区住宅小区开展综合管理。
(六)动员社会参与。坚持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动员指导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社区发展服务。做实做强由党建引领的基层共治基本单元,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
(七)领导基层自治。发挥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自治整体水平。
(八)维护安全稳定。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九)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托街道便民服务平台,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向便民服务中心集中,保障便民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到位、权限到位。推进街道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加快实现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