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
1、党政办公室
主要承担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以及共青团和妇联等的各项日常工作,负责各项中心工作的组织和综合协调。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主要承担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排查、整改等工作。
3、农业站
组织农民参加科技培训;退耕还林的规划和实施 绿化、防火等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小流域管理、规划;水资源保护;新型农机具的宣传和推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农村土地征收;河长制工作;农业、农村规范管理等工作。
4、农村经济管理站
负责村级财务管理、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审计等工作。
5、财政所
主要承担镇财政收支和总预算、财务核算、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6、城建交通站
负责镇内村、屯路的设计、养护、修建和管理;村、屯环境卫生的治理;建设用地的规划、踏查、审批等工作。负责镇域违法建筑拆除整治;牵头负责环保相关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全镇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负责土地、房屋、棚户区和旧城改造的征收补偿安置等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7、经贸办公室
主要承担统计、工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牵头负责脱贫攻坚相关工作。
8、计划生育服务站
贯彻宣传国家制定的人口政策、计划生育政策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育龄妇女的普查;计划生育人口的管理;监督检查计划生育执行情况等工作。
9、社会事务管理科
贯彻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本乡镇优抚对象抚恤金、优待金、定期定量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拥军优属的日常工作;负责本镇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救济和社会临时救济工作,检查灾情,做好灾情上报工作。承担纠纷查处、法制教育等社会综合治理相关工作和信访接待、受理、承办、协调等相关工作;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
10、劳动保障所
承担劳动就业与事业登记、农村劳动力开发与流动就业、再就业、就业援助、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保、农民失地养老保险等办社会保险理工作。
11、畜禽防疫服务中心
负责畜禽改良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畜禽灾病的防治、申报,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
12、招商科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本镇招商引资的日常事务工作;协调帮助新老企业办理各项土地、规划和环保等相关审批手续; 负责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全面优质地搞好企业服务。
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投诉电话:87675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