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规划、计划的组织实施,开展全面依法治区有关法律、法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
(三)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协调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
(四)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代表区政府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审理,以及对以区政府为被告和被申请人的诉讼案件和复议案件进行转办。
(六)负责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以及需要由区政府批准的部门联合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依法提出法律意见。组织指导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司法行政戒毒康复工作。
(九)对区域内释解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各街(镇)创办过渡性安置实体,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帮教安置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职责:负责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司法政务信息采集和司法行政宣传、调研工作;负责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的校验、制发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文书档案、人事、工资、财务、群团、提案和议案办复、信访、保密、保卫工作;负责全局政务服务、办公自动化和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2)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职责:负责草拟全区依法治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协调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组织全区性的依法治区、法治宣传教育重大活动,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指导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对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年度考核、检查验收、评比奖惩和总结表彰等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3)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职责: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司法所建设,指导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负责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4)法律监督指导科(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职责: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负责法律服务行业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初审工作。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及时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负责区公证工作的执业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公证信访工作,监督指导公证机构开展公证业务和公证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所属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变更、年检、注销的初审;负责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市场准入、市场导向、市场监管,并配合上级管理部门搞好业务培训、对外交流,监督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办案质量,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纪行为以及维权等工作,监督指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团业务指导。负责区政府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指导和考评工作;负责区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和因行政复议产生的应诉案件的办理;负责区政府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指导监督各街镇及区政府各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及应诉案件的有关工作;落实行政复议委员会议决定和履行法律赋予的其它相关职责。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参与政府重大事项法律事务。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工作和司法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
(5)社区矫正管理局
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监禁刑罚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确保刑罚的正确实施;负责制定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和管理;指导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区域内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进行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工作;负责与政法各部门沟通与协调社区矫正工作相关事宜;负责社区矫正专职干部和社区志愿者的教育培训工作,并指导评估监督社区矫正社会组织的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戒毒康复工作。
司法局下设11个司法所。分别是新广司法所、站前司法所、长新司法所、兴业司法所、新隆司法所、柳影司法所、团山司法所、欣园司法所、群英司法所、凯旋司法所、兰家司法所。
三、联系方式
负责人:于立群
长春市宽城区司法局直属机关(宽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机构简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法律援助宣传、培训工作;履行区级法律援助执业机构职责。受理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和长春铁路运输法院通知辩护的相关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申请,组织本中心法律援助律师和指派社会法律援助人员实施法律援助。
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长春市宽城区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人:曹颖轶
办公室电话:0431-89990563
机构办公时间:星期一-星期五,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130052
办公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九台北路246号
宽城区司法局直属机关(长春市忠诚公证处)机构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民个人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国内民事、经济涉外民事公证业务。
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吉林省长春市忠诚公证处
负责人:李福彬
办公室电话:0431-82794149、0431-82777233
机构办公时间:星期一-星期五,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130052
办公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九台北路246号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与香广胡同交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