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履行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等职责。
(三)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耕地保护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五)负责辖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六)依授权负责辖区项目规划许可相关工作。
(七)依授权负责辖区土地使用权审批相关工作。
(八)负责辖区土地资源及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
(九)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承担辖区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辖区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辖区监管执法工作。
(十)完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1) 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分局日常工作;负责文电办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安全保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等工作。
(2)规划管理科 参与本辖区的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多规合一”相关工作;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镇(乡)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相关工作;负责辖区一般项目规划许可的办理及重大项目初审;负责辖区内无籍房和未登记房屋的规划审查工作。
(3)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确权登记科 负责辖区土地使用权(包含临时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二级市场)及土地储备等初审工作;负责辖区内国有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前期工作;负责辖区内土地批后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闲置土地处置、出让金催缴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土地租金征收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不动产登记(含集体土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无籍房和未登记房屋的土地审查工作。
(4)耕地保护和空间用途管理科 负责辖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补偿相关工作;负责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日常管理;负责辖区耕地占补平衡、设施农用地备案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前期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用地审核和预审有关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5)监督检查与地矿管理科 负责辖区国有土地征收范围内未登记房屋规划的调查、认定和处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监督检查和建设项目日常巡查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查处及行政处罚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闲置土地认定相关工作。
三、联系方式
负责人:张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