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能
盘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国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
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定工业、信息化和中小企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
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通信业和中小企业的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促进工业发展、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行业技术规范、政策、法规和标准。负责工业行业管理、指导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负责研究全县工业经济发展战略,衔接全县工业济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提出调节措施及建议。负责日常工业经济的调控、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县工业、信息化和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负责全县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提出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贯彻国家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六)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七)负责全县工业企业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发展动态,推进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促进和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八)依法行使全县电力行政管理职责,协调电力运营中的有关问题,平衡电力资源,培育和监督电力市场。
(九)负责民爆器材的行业管理和应急相关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与政策;拟定科技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和其他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十一)编制重点科技攻关的发展规划;编制科学技术
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负责年度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科技进步工作的管理和协调;贯彻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优化科研机构布局,指导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十三)投出科技入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入才计划的实施工作。负责院士联系和服务工作。
(十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措施。负责协调落实科技创新发展战略,重大政策措施以及重大科技创新任务。负责科技专项费用等专项资金的合理配置。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规划,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化应用技术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管理高新技术重点产业工作;指导高新技术研究与科技攻关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推荐、评审和认定工作。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规划,负责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建设。负责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工作。
(十七)研究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制定农业科技攻关、成果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负责送科技下乡与科技扶贫工作。
(十八)拟定引进国外智力和出国(境)培训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协调外国专家来盘山的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十九)承担国防科工委的相关职能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
1.组织实施工业八大产业发展政策,推近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贯彻《中国制造2025》,协调推进《中国制造2025)辽宁行动纲要》的实施工作,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
3.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
4.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加强对一二三次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做深做细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工作,推动科技创新的重心转向经济建设。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技术转移,充分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广大科技人员投身创新创业的动力。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分工。需报工业和信息化上级部门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项目,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申报和管理。需报上级部门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申报和管理。
(2)企业技术中心管理职责分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会
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县
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工业和
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上报上级企业技术中心相关工作。
2.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政策、技术标准和重大工程,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等。
二、领导信息
张兆阳 党组书记 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局全面工作。分管机关党支部,负责局党组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办公地址:盘山县太平街道府前大街28号县政府办公楼521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1:30 13:00-17:30
办公电话:0427—3552229
曹洪彬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电力、信息产业、两化融合、安全、资源节约、科学技术等方面工作。分管安全管理办公室、科技股。负责分工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盘山县太平街道府前大街28号县政府办公楼522室
办公电话:0427—3552299
张华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工业投资、石化、轻工建材、装备制造等方面工作。分管工业经济运行股、工业投资工作。负责分工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盘山县太平街道府前大街28号县政府办公楼522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1:30 13:00-17:30
办公电话:0427—3552299
毕波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办公室、人事、财务、后勤、固定资产管理、工会、民营中小企业、党支部等方面工作。分管局办公室、民营中小企业股、工会。负责分工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盘山县太平街道府前大街28号县政府办公楼523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1:30 13:00-17:30
办公电话:0427—3552292
咨询电话:0427-2680330
办公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A1楼, 邮政编码 12401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9:00—11:30 13: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