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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武县公安局

彰武县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0418-7712156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彰武镇丹霍路115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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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事指南
  • 交通指引

彰武县公安局职能信息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订全县公安工作发展规划,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负责全县公安侦查工作,指挥、协调或直接处置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县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指导和监督全县各级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直接侦办特定经济犯罪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和跨地区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三)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挥、协调或直接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组织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负责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挥、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全县国籍工作,组织指导实施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县内居留、旅行有关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承担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侦办毒品犯罪案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指导、侦办全县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八)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九)组织、指导、协调对全县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打击处理工作。承担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留置看护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来彰武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技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三)实施、指导全县公安机关装备和经费标准建设工作。

(十四)在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指导下组织开展同国际警方的交流和业务合作,履行有关国际条约和合作协议。

(十五)拟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六)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组织、安排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和公安宣传工作,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协管县公安机关领导干部。

(十七)指导县林业部门公安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指挥中心(保密工作办公室)。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社情和社会治安形势及公安信息,研究起草全县公安工作规划、计划,负责公安理论研究,起草重要文件、会议报告和工作总结,负责会务筹备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以及局领导政务活动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档案管理工作。

承担全县重大突发事件、安保、警务活动、应急反恐、跨区域协作的统一指挥调度,负责报送全县性重大社会治安动态信息,指导全县“110”接处警工作,承担全县动态警情监测、态势分析和预警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安全保密工作。

承担全县公安情报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县维护社会稳定重大事件预警研判,发布全县重大刑事案件情报指令和情报预警信息,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拟订全县公安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公安科技工作,管理全县公安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研发以及验收、评定和推广工作,指导全县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指导县市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公安通信系统和其他通信资源建设。

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全县各类公安档案资料,负责公安史志编审工作,指导全县基层公安机关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利用档案资料为现实斗争服务工作。

承担规划和管理全县公安信息网络保障工作,指导维护“四大平台”日常应用工作,负责全县公安信息资源库的整合与信息服务工作。

(二)机关党委办公室(思想政治工作室)。负责全局的党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全局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民警录用调配和警衔评授等工作。负责县局机关及派出机构警务辅助人员的招录、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县警察救助基金会的日常管理。

研究拟订全县公安政治工作规划,负责全县公安政治工作的综合调研,掌握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民警思想情况并提出加强队伍建设和政治工作的意见,承担政治处文秘综合工作。

研究拟订全县公安宣传思想工作规划和措施,指导全县公安工作宣传、思想政治建设和公安机关报刊、出版、影视、新闻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公安系统文化体育建设和立功表奖工作,负责建立舆情监控制度并协调相关部门处置重大涉警涉案舆情。

负责研究拟订全县公安教育发展和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民警开展实战化训练,制定、实施各类训练计划及建立并执行各项训练管理制度,日常教学管理、课程安排。

负责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协调离退休干部开展活动,为离退休干部服务。

机关党委办公室与思想政治工作室合署办公。

(三)行政审批室。负责行政审批和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牵头协调治安管理支队等其他机构,统一受理或办理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对县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大队和户政室、出入境管理大队行政审批工作进行考核和监督检查。

(四)警务督察大队(县公安局维权办公室)。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监察全县公安机关及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纪情况,指导、协调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

(五)警务保障室(行政室)。承担对全县公安机关警务保障工作的协调指导,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侦查职业据点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及新建侦察职业据点的审批,负责县局所属侦察职业据点的管理工作,负责“321”经费。

研究拟订全县公安后勤警务保障规章制度,负责县局机关及派出机构后勤保障和县局机关的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县局机关及派出机构财务工作管理,编制机关经费预算、决算,负责县局有关业务经费、行政性收费、罚没款以及其它专项拨款的管理使用,负责经营性收入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负责对临时扣押的保证金、抵押金、暂扣款的管理,负责对收费单位实行财务派驻制度。

承担县局机关及派出机构固定资产管理,装备和被装配备调剂及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县公安局武器弹药库管理工作。

拟订全县公安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本级公安机关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审计。

(六)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掌握全县社会安全动态和影响政治稳定的动向并研究拟订相关对策,负责对县内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侦查和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对反动会道门、非法刊物活动和以宗教为掩护的犯罪活动、境外反动势力的渗透活动的情报资料收集、提出对策和打击处理,指导国内安全保卫工作职业化、社会化建设,负责对我县境外非政府组织进行登记管理、情报侦察、执法监管等工作,承担县境外非政府组织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掌握县内有关邪教活动的情报信息,组织对重大问题的调研,协调、指挥重大邪教专案的侦破工作,负责防范、控制、处置邪教违法犯罪活动。

(七)治安管理大队。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及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的核发,负责指导、监督全县矿山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工作,负责社区防范和技术防范的指导工作,负责承办上级批办的治安案件查处及执行其他法律赋予的治安行动性任务,负责检查、指导、实施市场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对县治安案件立案、统计、查结工作的检查指导。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来宾来彰及大型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负责在保护区内行使刑事执法权和行政执法权,维护保护区的治安秩序,预防、制止和惩治涉及危害保护区治理和保护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有关部门在保护区内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城市公交线路上的治安案件查处工作。负责涉稳案、事件查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运用密侦设备和手段,对群体性事件进行秘密取证,负责现场处置对抗性的群体事件。

(八)巡特警大队(特警突击队)。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巡逻队伍、“110”报警服务系统建设和公共秩序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各类突发事件、暴力犯罪、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自然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指导全县巡警做好严密社会面控制、打击、预防现行犯罪和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严重暴力犯罪现场处置工作。负责维护县委、县政府等重点区域公共秩序。

负责维护彰武站的广场治安秩序、打击欺诈乘客、出租车宰客并客等行为,负责彰武站周边地区的治安、消防等公安业务管理、对治安案件进行处置、对刑事案件进行先期处置,负责维稳查控、反恐等工作。

负责出租车车辆经营活动的治安管理,负责县内各公交企业场、站的安全防范,落实防火、防爆、防破坏的工作措施,配合县交通局开展行政监管以及联合执法,承办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大队(刑事技术大队)。掌握分析全县刑事犯罪动态,收集、交流、通报刑事犯罪信息并研究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组织、实施对重要案件的侦破工作和对重要案犯的追捕、堵截和控制工作,协调处理跨区域的重大案件,负责全县刑事特情、阵地控制、刑嫌调控、情报资料等刑侦基础工作,指导全县警犬管理和警犬驯导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对重要领导、外宾住所及大型集会场所的安全检查工作。承担全县涉及环境犯罪刑事案件的侦办、协调、指导工作。负责城市公交线路上的刑事案件侦破工作。

负责全县重大、疑难案(事)件、事故的现场勘查指挥、物证提取、检验鉴定,负责DNA、指纹、足迹、现场勘查、视频侦查等专业数据库建设管理及应用,落实公安部刑事技术工作要求,负责全县鉴定机构、鉴定人审批登记及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打击全县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组织、指导全县扫黑除恶工作,承担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技术侦察大队(视频图像技术侦查大队)负责全县视频监控信息的调取、处理和研判。及时开展图像辨认、目标锁定、轨迹分析、即时追踪等工作。截取和保存案发现场视频监控图像,为刑事诉讼提供证据。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利用视频图像信息开展案件侦办工作。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视频监控信息应用能力和水平,加强自身队伍建设。

指导、监督技术侦察工作,负责技术侦察手段建设,负责使用技术侦察手段的确认和实施,收集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和重大案件线索,承办上级交办的危害国家安全、重特大刑事、经济等案件。

(十一)反恐怖工作大队。综合研究全县反恐怖斗争的情报信息,拟订反恐怖工作预案,健全应急机制,依法打击各种恐怖犯罪活动,承担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大队。掌握全县经济犯罪的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负责查处涉税、走私、诈骗、伪造票证批件、贩卖假币等经济案件,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直接侦办上级交办的和跨地区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十三) 保安管理大队。指导全县各级公安机关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保安员和保安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武装守护押运安全相关工作,负责承担国家警卫任务和重大安保活动的安检勤务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来宾来彰及大型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四) 单位内部保卫管理大队。研究拟订全县公共安全方面的政策、规定,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防范、治安保卫工作及对保卫干部的管理,负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不安定因素、危害公共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和破坏环境的案、事件的调查和侦查,参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灾害事故和重大责任事故的查处及相关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公共安全防控工作的检查指导。

(十五)禁毒大队。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对毒品犯罪的侦查工作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按要求承办、协调国际省际市际禁毒合作事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网络与信息安全大队(县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电子数据检验鉴定中心)。研究拟订全县信息安全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及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工作,掌握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对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建立与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国家重要信息系统主管部门的信息通报渠道,分析、研究、评估涉及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性质、危害程度和可能影响的范围并提出分析评估意见,负责汇总、报告、通报有关信息、分析评估意见、反馈情况。

(十七)监所管理大队(留置看护大队)。负责县局看守所、拘役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执行部分强制措施、部分刑罚和部分行政处罚工作,负责羁押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及监所安全防范工作,指导监所配合办案、深挖犯罪。

承担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外县及本县重特大案件需要异地羁押的主要犯罪嫌疑人等羁押任务。

负责对行政拘留人员进行管理、违法矫正及思想教育,做好监所的安全工作。

负责组织执行对被留置人员看护和看护队伍的教育管理等工作。

(十八)法制大队。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工作调研和执法监督,指导和实施全县公安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和听证工作,组织规划、协调推动全县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公安机关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工作,负责全县受案立案监督和规范执法办案场所管理,负责法制宣传、培训、咨询工作,负责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协调县局机关及派出机构大型公开处理活动,负责公安民警权益保护和错案追究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本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九)信访室。承办、转办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控告申诉案件,受理、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转、调查人民群众提出的控告申诉案件,负责县局机关及派出机构控申工作的检查、指导、督办工作,纠正下级公安机关对信访案件的不当处理。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维稳情报信息、涉稳重点人排查管控等维稳基础工作。

(二十)出入境管理大队。负责全县公民因私出国(境)的审批、制发证(照)工作,负责对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及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华侨、港澳台同胞回我省定居的有关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外事工作,负责法定不准出境中国公民的报备工作。

安机关建立预防和打击食品药品犯罪长效工作机制和依法打击涉及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组织协调侦办跨区域的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工作,配合有关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监管以及联合执法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治安管理工作,打击破坏市政公用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并制止暴力抗法及其他危害行政执法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十二)户政室(基层警务大队)。负责全县户籍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基层派出所基础业务建设,指导和监督派出所的重点人口、流动人口管理,检查、落实社区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对社区民警勤务的检查、考核和岗位培训工作,负责规划派出所的警力配置,负责全县户政管理及相关调研、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常住、暂住人口管理和人口信息工作,负责居民身份证管理和制作工作。

(二十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安全管理中心)。负责全县重大警卫活动、大型群体活动的交通安保统一调度工作,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恶劣天气条件下高速公路管制和严重交通拥堵等突发情况的指挥调度工作,起草交通事故处理相关标准,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研究拟订全县道路交通管理政策,起草地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法规,依法核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负责机动车辆的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警察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性秩序整顿和统一执法工作,承担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机动车辆管理的政策、法规、对全县机动车辆及机动车驾驶人进行监督管理。管理、考核机动车驾驶学校。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承担校车管理相关职责。

负责制定停车行业发展规划,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停车管理的政策、法规,重点做好摸清停车泊位底数、建立停车泊位数据库、建设停车智能化管理平台、规范占道停车、清理挤占挪用停车场、制定停车资源共享实施办法等工作。

  局长:程轶

彰武县公安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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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互联网+政务服务”即搭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动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 2020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覆盖全市、市级统筹、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实现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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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18-2825151【传真号码】0418-5532421

办公地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5号,【邮政编码】123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7:00

彰武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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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12345,综合业务:0418-6915087

办公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 彰武县彰武镇丹霍路39号 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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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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