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1、城区街道办事处为隶属于县政府的正科级派出机构,拥有相当于乡镇和城市街道领导和管理职能。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县人民政府的授权,对辖区内的经济和社会事务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的政府管理职能,组织开展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指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行使自治职权、开展工作。
2、城区街道人大工作办公室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授权,组织开展城区街道人大代表团开展各项活动;依法联系本辖区产生的县人大代表,开展监督、视察、检查和调研工作;指导人大代表认真履行代表职能;组织代表参加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人大代表自身素质。
3、城区街道办事处对辖区事务拥有管理权。城区街道办事处对县城东派出所、城西派出所、防保站、土地所、法庭等事业单位实行监督管理;对司法所实行街道办事处和司法局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以上单位主要领导的任免,奖惩及年度考核鉴定应征求城区街道党工委的意见。驻辖区内的机关、团体、部队和企事业单位有责任协助做好社区工作。
4、城区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小区规划和公益性事业建设拥有知情权和参与权。在县人民政府的支持下参与县城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在规划小区开发建设时,应征求城区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小区开发建设要有利于城市长远发展和管理。
5、根据《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中“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关系,协助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规定,街道办事处应承担协助城乡建设局做好物业管理的职能。
6、城区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的经济建设拥有组织实施权,组织和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各方力量,发展工农业生产和第三产业。
7、城区街道办事处对东关村、西关村、果园和社区建设拥有组织实施权。认真做好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根据县城经济的发展和人口总量的增加,在县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认真抓好社区建设,确保社区工作正常运行。
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 综合办事机构
(1)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区域党建工作,承担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社区党建工作;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党代表联络及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党员教育培训、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和党内统计等工作;落实人才政策,做好人才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思想文化宣传,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做好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侨务、关心下一代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办理民兵、预备役、兵役登记,做好征兵、民兵训练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纪委监委相关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综合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贯彻落实党政会议决议、决定;负责依法行政、党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承担绩效管理考核、督查督办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重要会议组织及综合调研工作;负责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宣传、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承担人大、政协有关工作;承担推进简政放权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负责承担辖区统计调查和普查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做好辖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整合区域资源,协调相关部门为重点项目和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和政策服务,承担扶持企业发展的相关协调、对接以及对口合作相关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方面工作;承担辖区质量提升工作,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辖区科技创新发展相关工作。
负责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及修订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应急、救援的统筹协调组织工作,承担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消防、除雪、护林防火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承担防汛抗旱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建立健全便民服务平台及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企业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等工作,落实高校毕业生服务和劳动关系、失业人员和企业离退人员社会保障等领域政策,做好劳动关系管理、劳动纠纷调解;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等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医疗保障事务性工作;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相关工作;负责社会救助、社会慈善、养老服务等民政工作;组织开展双拥共建工作,做好退役军人相关事务工作;负责残疾人特殊群体服务工作;普及红十字知识,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和社会捐助活动;负责指导居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开展自治工作,承担辖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开展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维护国家安全工作,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做好扫黑除恶和“扫黄打非”相关工作,排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负责辖区信访稳定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协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负责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网格员队伍建设、培训,组织开展网格化工作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综合指挥平台和12345民生服务平台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5)城市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爱国卫生等工作;负责街道、社区建设管理和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管 护工作,配合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矛盾协调和监督,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危(旧)房改造等小区治理工作,承接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依法或根据授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统筹协调组织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日常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并及时通报等工作,协助行政执法机构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等相关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事业单位
综合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为街道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股级。机构名称规范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区街道综合事务服务中心(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职责:负责为街道各办事机构开展工作提供服务保障。重点服务于社区建设、社会治理、卫生健康、社会保障、文化事业、退役军人服务等方面。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任:包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