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负责人:刘洋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公安分局派出机构:
(二)负责辖区的公安工作;掌握、分析、预测辖区社会治安和维稳状况;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为上级公安机关和区委、区政府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负责对辖区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治安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侦查、处置辖区重大案件和重大事件。
(四)负责辖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辖区重大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进行公安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维护信息网络安全;负责户口、居民身份证、边境通行证管理工作。
(五)依法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六)指导和监督辖区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对辖区内保安行业实施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辖区内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有关工作和社区警务建设工作。
(七)依法对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开展和指导安全防火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实施灭火救灾、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八)组织、指导、协调对辖区内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工作,防范、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九)负责公安预审工作,依法承担公安机关负责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有关职责。
(十)协助市公安局负责的警卫工作;负责在辖区召开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和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公安信息通信、科技管理、刑事技术建设工作;为分局所属单位提供信息、技术、通信、后勤、装备等服务。
(十二)负责全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的管理,按规定权限实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对分局所属单位实行直接管理。
(十三)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分局基层单位的执法活动;组织实施纪检、监察、督察和审计工作;指导全区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工作。
(十四)承担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治安工作事项。
(十六)承担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刑警大队
负责侦破发生在本区的刑事案件,打击流窜犯罪,追捕各类逃犯。
(二)治安大队
负责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危险物品治安管理工作;负责治安案件查处和指导工作;负责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派出所工作指导;负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负责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负责辖区公民因私出国境和境外人员入出境及居留管理。
(三)巡特警大队
负责辖区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四)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网络违法犯罪案件侦查工作;负责网吧等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管理;协助有关警种部门破案追逃。
(五)法制大队
负责分局的执法检查和监督,开展法律宣传、培训工作;协助分局领导审核派出所等部门上报的案件,协调案件移入移出审查,承担行政案件的应诉、理赔等工作;办理分局领导交办的有关法律、政策方面的事宜。
(六)指挥中心
负责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档案等工作。
(七)政工室
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全局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和纪律作风建设;负责全局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局民警的警衔呈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优抚工作和离退休手续的办理;负责全局各单位的人员调配和中层干部的任免呈报;负责对全局民警进行考核、考察和奖惩呈报工作;负责全局的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局党委会的会务准备和会议记录以及党委文件的拟定、印发;负责管理工会、共青团、妇女、老干部、计划生育等工作及机关党务工作。
(八)监督室
负责全局执法监督、查处内部违法违纪案件,惩治腐败,维护公安队伍的廉洁和形象;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检查党的路线、方针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警务保障室
负责全局的资金、物资、装备的科学管理,为全局公安警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后勤保障;负责本局公安装备的供应、管理工作。
(十)国保
搜集、分析涉及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研究意见和对策;组织实施对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统一的案件、时间的侦查;组织实施宗教、民族和文化领域、高等院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实施对恐怖组织、案件的侦查、调查;负责反邪教工作。
(十一)户政
负责指导全区公安机关户口登记、迁移审批和流动(暂住)人口等各类人口管理;负责指导全区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的发放、管理和检验工作等。
(十二)信访
负责受理控告、申诉和群众来信、来访,接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排忧解难。
(十三)营商
统筹全局营商环境建设。
(十四)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党群工作。
西苑派出所
沙海派出所
负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区、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等日常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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