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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中共锦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管委工作机构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的批复》(锦编发〔2019〕2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商环境建设局(以下简称区营商局)是区管委主管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列区管委工作机构序列,加挂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牌子。
第三条区营商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二)负责拟订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三)负责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相关投诉、举报,查处营商环境建设违法违纪行为。
(四)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区贯彻落实区工委、管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五)负责推进全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全区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建设等工作,监督全区各级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六)负责推进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改革和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七)建立和完善相对集中许可权工作机制,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八)负责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办理划入事项的行政审批和档案管理,对进驻大厅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九)完成区管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机关办公室。
负责协助上级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抓好主题教育和政治理论学习;负责制定党支部计划,做好支部总结工作;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党费收缴、党员关系接转;做好纪检、监察、勤政廉洁和纠风方面的具体工作;做好党委会议安排,负责决议和议定事项的督办和落实。抓好工会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准确决定股内工作;对股内工作及文字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及时履行工作汇报、文件报批等程序。人事管理、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会务安排及会议纪要、起草工作总结、文字综合、负责公章与法人章的保管使用等。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收发文件、人员考勤和请销假备案、对外联络等。财务管理、人员工资及保险、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预决算报表编制及公开等工作
(二)信息管理股。
制定并落实窗口人员管理规范、所有文书档案管理、负责机房等办公设备的管理与维护、运行与维护业务管理、群众投诉与接访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局和政务服务中心政务信息和网络信息的采集、公开、报送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局和服务中心网络审批服务平台建设和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运行工作;负责与市政府、各部门网络对接和数据传送;负责行政审批局及政务服务中心网络化建设。负责机关和服务中心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
(三)营商环境建设股。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区管委会规章草案,组织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拟订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加强和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承担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完成区工、管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综合协调监管股。
负责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相关投诉、举报,查处营商环境建设违法违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工、管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绩效考评;负责推进全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区以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查处营商环境建设违法违纪行为,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负责指导全区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等工作,监督全区各级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及代办机构建设。统筹指导“互联网+政务”建设推进。
(五)审批综合管理股。
负责行政审批局各类审批事项、服务事项审批流程优化工作和清单管理工作,创新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模式;负责重点项目审批的组织协调、会议纪要、跟踪督查工作;负责对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务服务部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业务工作的指导,负责驻厅政务服务部门业务协调和年度绩效考核;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辅导。
(六)社会事务股。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社会团体注销登记;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社会团体变更法定代表人;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社会团体变更注册资金;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社会团体变更名称;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社会团体变更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社会团体变更住所;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社会团体变更宗旨及业务范围;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注册资金;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名称;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业务主管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住所;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宗旨及业务范围;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建设经营性公墓许可;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等。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核发;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校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变更地址、增设延伸点;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遗失补发;医师执业注册;医师变更执业类别;医师变更执业地点;医师变更执业范围;外籍医师来华短期执业许可;护士执业注册;护士延续注册;护士变更注册;护士注销注册;护士执业证书补发;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核发;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延续;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变更单位名称、地址名称(生产场地、布局、设施不变)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核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许可证复核;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延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变更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地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医疗机构停业批准;中医诊所备案;医疗美容项目备案;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执业备案;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的备案等。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集体合同审查;劳动用工备案;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延期审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变更审批;一般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许可审批等。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前置审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营业性演出审批;娱乐场所设立审批;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不含电子出版物);出版物批发单位变更审批;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电影放映单位变更审批;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节目审批;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节目审批;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歌舞娱乐场所审批设立;歌舞娱乐场所审批变更;歌舞娱乐场所审批延续;歌舞娱乐场所审批注销;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游艺娱乐场所变更审批;游艺娱乐场所延续审批;游艺娱乐场所注销审批;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变更审批;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延续审批;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注销审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幼儿园年检;民办学校年检等。
(一)市场服务股。
名称预先核准(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股权出质的设立;内资企业设立登记;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公司备案;农民专业合作社备案;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开业登记;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公司注销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广告发布登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等。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等。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延续--食品经营许可延续;食品经营许可注销--食品经营许可注销;小餐饮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等。
(二)投资项目股。
商品房预售许可;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申报登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资质证书遗失补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砍伐城市树木审批;迁移古树名木审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对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征求意见的确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补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变更;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非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工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内资项目备案(工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项目备案变更等。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外其他危险化学品(不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备案(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利用照明设施架设通讯、广播及其它电器设备和设置广告许可等。
(三)交通运输股。
道路危险货运车辆营运证核发;道路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核发、换发、补发、审验、注销;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许可;道路普通货运车辆营运证核发等。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设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变更(变更经营范围、变更经营地址);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延续;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注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许可-设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许可-教练场地变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许可-延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许可-注销等。出租汽车营运证核发;汽车租赁经营许可;配发租赁汽车证;机动车维修备案;培训记录审核等。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经营许可-设立;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经营许可-变更(变更经营范围、变更经营地址);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经营许可-延续;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经营许可-注销等。巡游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网络预约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巡游客运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核发;网络预约客运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核发等。
(十)农业农村股。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母种、原种);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栽培种);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初次申领驾驶证;换领驾驶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和牌照核发;取水许可-申请;取水许可-延续;取水许可-发证;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河道采砂许可;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坝顶兼做公路审批。水产苗种生产审批;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生鲜乳收购站许可;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等。
领导成员:
王立强 党组书记、局长
孙德良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玉丽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玉朋 党组成员、副局长
咨询电话:(0416)3588080,3588200
办公地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区)昆仑山路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管委办公室加挂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督查考评办公室牌子领导成员:傅鹏飞 主任谷喜如 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