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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法律政策,不断推进民主建设。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积极深化村务公开、公推公选等基层民主政策,促进村民自治不断推进乡镇民主政治建设;大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切实让基层党组织成为带领群众率先发展的坚强堡垒。重点抓好国家有关“三农”的政策,做好政策的解读以及落实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切实增加农民收入。科学制定本乡镇产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支持农民兴办各种经济实体、专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提高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三、推行政务公开,扩大农民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建立政务公开信息栏或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公开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结果、收费标准及时向群众和社会公开,让老百姓依法享有对乡镇政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强化社会的民主监督作用,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及有关群众切实利益的问题,必须主动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评议监督。
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创造良好发展环境,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管理,及时上报和处理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积极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保障。搞好公共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积极开展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发展科教文卫等公益事业,提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信息服务,促进精神文明建设,让群众共享社会进步成果。
六、大力加强综合治理,有效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制定和完善社会应急机制,提高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畅通民主渠道,保证司法公正、社会廉明,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七、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领导成员
党委书记 范明皓
党委副书记 镇长 温晟铭
党委副书记 金壮
纪检书记 伍潮湧
副镇长 崔海林
副镇长 梁云辉
人大副主席 李作恒
武装部长 吴金永
宣传委员 岳杉
统战委员 王阳
政法委员 耿志伟
机构设置:组委办、宣委办、纪委办、党委办、武装部、综治办、妇联办、经管站、林业站、农业农机站、农科站、水利站、工业办、民政办、扶贫办、统计办、计生办、环保办、信访办、建设办、宜居办、安监办、有线、老科联、共青团、财政所、司法所、便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