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决议,围绕党的建设、产业经济发展、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市场监管、生态保护等全面履行职能,紧扣乡村基层治理,聚焦基层党建、乡村振兴、精准脱贫、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重点工作以及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不动产登记、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乡村建设、危(旧)房改造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工作,切实把工作重心转到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
领导成员
党委书记:郑宏宇
党委副书记、镇长:夏鲲
人大主席:刘德勇
党委副书记:郑杰铭
人大副主席:王乐
纪委书记:赵瑞昕
副镇长:卢铧绪
副镇长:陆彬
副镇长:田岳
组织委员:陈荣达
宣传委员:刘瑶瑶
政法委员:王冲
统战委员:张丹卉
武装部长:卢铧绪
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党的建设工作;协助党政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镇综合办事机构、下属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保密、行政事务和后勤工作;组织草拟综合性报告,审核以党委、政府名义发布的政策性文件;协助做好党的组织、宣传、纪检、统战、武装和群团工作;做好镇机关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制订和监督实施镇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成部门:党政办、组织办、宣传办、纪检办、统战、工会、武装部、妇联、共青团。
(二)产业发展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制定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目标和措施;负责农业、水利、畜牧业等产业项目的申报,产业发展的指导、协调;负责全镇宜居乡村建设及垃圾分类的指导与检查;农机具补贴上报、审核和年检;农业、林业、畜牧业技术推广、培训;镇域农业数据的统计上报;对各经济组织和个体经济进行宏观管理、指导企业技术改造和规模发展,改善经济管理;负责经济统计、工业发展和日常管理工作,做好项目储备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服务业发展和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成部门:农科站、水利站、林业站、农机站、统计、经委办、招商办、科技。
(三)公共服务与社会治理办公室
负责落实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残疾保障、低保救助、卫生健康、就业创业等基本民生保障工作;负责民政、优抚、社会救助等工作的落实;负责村委会建设工作,组织并指导村委会换届、优化村委会服务、强化村两委工作者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文化体育、社区教育活动;做好防灾救灾、慈善募捐、双拥共建工作;负责管理镇便民服务工作;负责拟定本辖区综治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掌握辖区内综治工作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指导、检查、督促辖区内各有关单位落实综治目标管理和领导责任制;指导村、治保、调解等群众组织建设,统筹协调执法工作;抓好平安乡镇创建、矛盾纠纷排除、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点整治、社区矫正和法制教育等工作;负责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做好各类来信来访件的登记、收集、整理上 报和归档工作;办理上级部门的信访转、交办件和党政领导信访 阅批件,并积极调处,按时做好回复;督促检查和协助村委会、镇有关部门调处信访事项,并对信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成部门:民政办、扶贫办、计生、新农合、新农保、文化站、政法办、信访办、土地、建设。
(四)生态环保办公室
了解反馈本地有关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等工作情况;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目标责任制管理,组织安全和环保检查,查找存在的隐患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协助做好重大事项现场处置和及时上报及善后工作;监督检查辖区内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的落实;负责全镇营商环境的优化与指导,简化办事流程,为企业提供便利服务;负责本辖区环境保护、生态创建、生活垃圾分类、污染源调查并建档,配合上级部门对环境信访、污染事故、污染纠纷等进行调查处理;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成部门:安监站、环保办。
(五)财政经济办公室
负责财政预决算、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各项强农惠民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固定资产监督管理和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协助管理税务机关和非税务收入执收部门征缴财政收入;负责全镇的统计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负责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审计工作;负责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家庭农场登记信息审核;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审核认定及新型经营主体扶持项目申报、信息审核工作;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调解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利用和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农资金的申报、信息审核、汇总、公示和纠纷调处;负责农经 综合管理信息上传、审核、监管和日常维护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成部门: 财政所、经管站。
设立监察办公室,为市监察委员会的派出机构,与镇纪委合署办公。主要职责:负责监督检查本镇纪检监察对象对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制度等贯彻执行情况和党的政治纪律、民主集中制、公共权力、勤政廉政等维护情况;受理检举、控告、申诉纪检监察对象违法乱纪案件;协助镇党委、政府开展党风廉政和行政效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