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做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业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营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经济,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党政办、组委办、宣委办、纪检办、武装部、综治办、妇联办、共青团、财政所、民政办、扶贫办、林业站、水利站、经管站、土地办、建设办、农机站、信访办、文化站、宜居办、退役军人服务站、安监、社会保障所。
三、领导成员
党委书记: 朱 亮
党委副书记、乡长: 傅千汇
人大主席:杜雪松
党委副书记: 傅小伟
纪检书记:姜子明
人大副主席:梁 勇
副乡长: 周 启
副乡长: 郭铁柱
党委政法委员: 李俊军
党委宣传委员: 樊 亮
党委组织委员: 马琳琳
党委统战委员: 石艳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