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社会管理职能
1.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
2.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
3.根据乡村社会的需要,组织制定和推动落实经农民认可的乡规民约,构建和谐的乡村社会等。
二、发展经济职能
1.组织制定本乡镇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地域产业特色。
2.组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包括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3.通过推动和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指导农村生产,提高农村生产组织化程度。
4.加强信息服务,密切本地农产品的市场衔接,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
三、公共服务职能
普及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繁荣农村文化,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等,组织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应。
四、基层建设职能。
1.抓好农村党组织建设,包括乡镇党委、村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推荐与选配,农村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等。
2.抓好村委会班子建设,依法指导和帮助组织好乡村基层组织和社区自治,为落实公民在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民主权利创造条件。
3.抓好农村思想建设,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乡村社会文明新风。
4.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敞开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
领导成员
党委书记:郭鹏宇
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敏
人大主席:王树兴
党委副书记:张皓楠
人大副主席:冯素梅
副镇长:田守红
副镇长:汪东志
副镇长:吴月华
组织委员:吴月华(兼)
宣传委员:陈广伟
统战委员:王艳丽
政法委员:杨洋
机构设置
镇党委、镇政府、镇人大主席团、镇政协工委、镇总工会;党政办、人大办、政协办;组委办、宣委办、镇纪委、武装部、综治办、妇联、共青团、关工委、老科联、财政所、经管站、农科站、水利站、林业站、计生办、信访办、经济委员会、民政办、扶贫办、统计办、建设办、宜居办、教育办、文化站、安监站、有线站、便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