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机关职能:
1、 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 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 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 、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机构设置:
1: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2:产业发展办公室3:公共服务与社会治理办公室4:生态环保办公室5:财政经济办公室
县监察委员会在乡设立监察办公室,作为派出机构与乡纪委合署办公。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后勤保障、文秘、档案、综合协调、对外联络等工作。负责检查和督促重要工作和中心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统筹推进区域内党建、“两新”组织党建、村(社区)党建工作。承担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人事人才等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乡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和两代表一委员办公室工作。负责党建带群建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审计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产业发展办公室
1.农业方面(农业发展办公室)。落实“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体制改革、农业生产和农田基本建设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负责农业防灾减灾、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做好土地确权、渔船管控、防汛抗旱工作;协助、督促农民群众做好家禽、家畜疫病防治和控制工作;负责及时发放农村“两补”资金。
2.工业方面(工业发展办公室)。负责辖区内中小微企业、乡企业、民营经济、集体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统计等工作。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收集相关信息,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联络、协调驻乡的县直及以上工业企业。按分工承担企业帮扶工作。落实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3.服务业方面(服务业发展办公室)。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服务业的法律法规。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落实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落实上级对外开放改革和发展战略和互市贸易政策。推进经济合作和经济技术交流工作。负责科学技术协作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组织协调、统计等工作。
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公共服务与社会治理办公室
1.公共服务。编制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资源,为农民提供科技、教育、文化、民政、旅游、信息、卫生、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服务。
2.社会治理。承担区域内的公安、司法等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推行政务公开。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农村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农村社会稳定。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等市场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生态环保办公室
1.生态环保。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分解环境质量目标、主要污染物控制目标和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目标考核。负责大气、水、土壤、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化学品污染物、饮用水源污染物的统计和监督管理。指导、协助、监督生态保护工作。负责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环境保护模范单位的创建工作。协助做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排污费征收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环境监测工作,落实环境监管“双随机”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工作。配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协助完成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协助开展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风险评估。协助做好对辖区内对口部门环境保护工作。协助抓好“小散乱污”企业整治、煤矿企业固体废物的规范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2.土地村建。负责土地的开发、利用、保护,村乡规划、建设、管理,农民私人建房管理等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
3.交通运输。负责乡道路客货运输组织协调工作。参与乡客货运场站和客运(包括公共交通)网络规划、建设管理。负责乡客运场站(包括公交场站)的养护管理和日常监管。负责乡道、村道的路政巡查。负责乡道、村道路政许可实施期间的监督管理。参与乡道、村道的规划、建设和养护管理。负责等外级航道上码头建设管理、装卸经营秩序维护。协助对乡渡口和农用自备船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乡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业务咨询和统计报表工作。
4.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使辖区内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绿化管理、城区和农村规划管理、无证商贩、车辆违规停车、商店占道经营等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处理辖区内重大行政违法案件和县级政府指定查处的行政违法案件,协助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保障执法任务。建立完善的上报、审批、备案制度,及时发现并上报日常执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回复工作,接受群众的现场投诉和监督。
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财政经济办公室
负责抓好财源建设,做好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及管理、财政收支管理、各项政府性债券债务管理、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项资金。负责税务、审计、统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监察办公室
乡监察办公室与乡纪委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
接受乡党委、县纪委监委领导。
七、乡行政服务分中心
内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农业综合服务部、林草应急综合服务部、文化旅游卫生服务部、社会事业服务部、企业营商环保服务部、民生发展保障服务部、水利综合服务部。职能如下:
1、农业综合服务部: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扶贫政策落实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本乡的农村经济财务监督、资产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业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及财务审核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贯彻执行设计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等事务性工作,协助乡党委政府做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
2、林草应急综合服务部:
负责贯彻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执法和林业方针政策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负责林草突发事件应对和林草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培训和社会动员工作;负责同有关部门上报和协调突发事件等工作。
3、文化旅游卫生服务部门:
负责辖区内农村文化事业、文化市场管理及旅游发展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负责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时政宣传和政策法规宣传,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者的管理和业务培训,做好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统计法》及相关法规等事务工作。做好全乡范围各项统计工作,健全农村统计台账,做好统计资料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事务性工作,推动全乡的科技进步,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负责全乡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综合利用和组织实施工作。
4、企业营商环保服务部:
负责辖区内企业管理、企业发展、安全生产和营商环境建设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排查申报风机等工作,健全环保档案,进行农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负责对排污党委进行日常巡查等事务性工作;协助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相关的群众来信来访和污染纠纷等事项,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及生态破坏时间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搜集营商环境整治情况和问题,建立台账,实施交办、督办和反馈;负责营商环境整治事项的回复,做好营商环境整治的反馈和网上晾晒等工作。
5、社会事业服务部:
负责承办乡政府全体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乡政府公务安排、收发文件、复印文件、办公用品安排和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乡政府的值班值宿工作;负责乡政府预算、决算和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等事务性工作,在乡政府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双重领导下,组织实施辖区内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工作。
6、民生发展保障服务部:
负责受理、接待并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事项负责承办上级和县党委、政府领导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及时处理跨区域、跨部门的重大信访案件;负责为来信、来电、来访人员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做好信访人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负责深入分析本乡和整治等事务性工作,排查本乡内农村道路安全隐患,并及时做好治理工作;负责项目设计、科研审批及工程验收、结算审核等事务性工作
7、水利综合服务部:
负责为农村水利工作提供业务指导;负责农村水利国有资产的管理及村级水管员的管理、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农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相关技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