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机关职能:
1.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和落实全县信访工作任务。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重大的信访情况并落实领导批示意见。
2.负责处理全县人民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境内外人士给县委、县政府和县领导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县、去市、到省和进京上访,参与解决群体性上访案件。
3.办理国家、省、市信访局和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直接查办重点信访案件;向乡镇和县直部门转办、交办信访案件及其他信访事项,并协调和督促检查信访案件的处理和落实。
4.综合信访情况,分析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群众来信来访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问题,及时反映重要社情民意,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5.督促、检查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总结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为信访人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的咨询服务。
7.掌握并不断加强全县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培训;负责制定全县信访工作的计划和目标管理。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的党建、队伍建设、人才工作、离退休干部、意识形态建设、组织、宣传、纪检、工会、妇女工作;负责机关纪律作风、国防教育、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等工作。
(二)来信来访办理与督查室。负责办理国家、省、市信访局及其他国家机关转送、交办、督办的群众来信,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县信访局的群众来信,对通过信访信息系统提出的重要来信、转送、交办、督办、指导、检查、通报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群众来信、网络投诉受理、办理、微信投诉平台受理、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