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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元宝区卫生健康局

丹东市元宝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415-281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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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丹东市元宝区金山镇山城村综合办楼,    邮政编码:118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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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元宝区卫生健康局职能信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国民健康的政策、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规划,贯彻落实有关卫生健康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制度,按要求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初步救援。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要求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控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七)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九)负责区域内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实施中医药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负责中医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指导中医药教育、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组织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工作,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开展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普及,按要求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一)负责区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宣传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做好食源性疾病患者的调查、通报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机构设置:
(一)元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疾病预防控制
(1)负责辖区内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的综合管理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2)制定全区计划免疫接种程序,指导地区计划免疫工作和各种计免调查处理工作。
(3)指导监测辖区内的虫媒和医疗院(所)的消毒工作。
(4)对各种慢性疾病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及生命统计相关工作。
(5)开展地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6)指导全地区学校卫生预防管理工作和辖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
(7)对辖区公共场所及餐饮业的卫生检测工作。
2.妇女保健
(1)负责辖区孕产妇系统管理、高危孕妇的筛查及定期开展孕妇宣教工作。
(2)指导与管理全区助产技术服务单位、爱婴医院及社区服务中心的妇女保健工作。
(3)开展计划生育节育门诊服务和宣传咨询工作。
(4)负责全区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及出生缺陷的监测工作。
(5)开展辖区婚前医学健康检查及婚育知识的宣教咨询工作。
3.儿童保健
(1)负责全区散居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
(2)对辖区二、三类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的指导与管理,定期开展在园儿童体检和保教人员体检工作。
(3)负责全区婴儿死亡及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的监测及三项报告工作。
(4)管理和指导辖区基层儿童保健工作,定期组织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地区儿童保健工作水平。
(5)负责全区妇幼卫生统计信息上报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设8个科室:疾控一科、疾控二科、妇科、妇保科、儿科、检验科、辅诊科、办公室。
4.科室分工:
(1)疾控一科,主要负责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免疫规划、学校卫生、职业卫生、食品营养监测、虫媒监测、艾滋病防治等。
(2)疾控二科,主要负责辖区内慢性病防控、健康教育健康促进、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传染病疫情报告,地方病防治等。
(3)妇科,主要负责辖区孕产妇系统管理、开展计划生育门诊服务等。
(4)妇保科,主要负责辖区妇女保健工作、孕产妇死亡监测、死胎死产及出生缺陷的监测工作等。
(5)儿科,主要负责辖区内儿童保健工作、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辖区四星级以下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的指导与管理等。
(6)检验科,主要负责中心临床医学检验工作。
(7)辅诊科,主要负责中心药局、B超、心电图工作。
(8)办公室,主要负责中心办公、人事、党务、后勤,财务、应急管理等工作。
(二)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1.工作职责:
(1)依法开展对辖区内分管单位的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技术和中医服务、妇幼保健、消毒产品和涉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计生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2)负责开展卫生计生法制宣传教育;
(3)负责受理对违法行为投诉举报;
(4)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监督检查,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提出干预策略和措施;
(5)负责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执法权以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下设3个科室:监督一科、监督二科、办公室。
2.科室分工:
(1)监督一科负责:兴东办事处、七道办事处辖区内的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消毒产品监督、计划生育监督、爱国卫生监督、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督导等监督。
(2)监督二科负责:广济办事处、九道办事处、金山镇辖区内的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消毒产品监督、计划生育监督、爱国卫生监督、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督导等监督。
(3)办公室负责:负责人事和档案管理、后勤保障、安全四防、法制工作。
(三)元宝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1.工作职责
(1)协助卫健局完成国家、省、市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开展全区爱国卫生工作;负责城乡除“四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相关卫生创建工作;负责宣传、指导禁烟、控烟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卫生知识规划,部署全区的健康教育工作。
(2)协助卫生健康局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制度,按要求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协助卫健局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扰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初步救援。
(4)协助卫健局完成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 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协助卫健局完成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妇幼卫生服务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
(6)协助卫健局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7)协助卫健局完成规划、部署全区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人民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和健康行为的形成率,增强人们的文明意识和健康意识,促进文明城市的建设。
(8)协助卫健局完成实施中医药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负责中医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监督管理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指导中医药教育、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组织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工作,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开展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普及,按要求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9)协助卫健局开展救援、救灾相关工作,完成区政府委托事宜,协助卫健局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10)协助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国民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规划,贯彻落实有关卫生健康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11)协助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要求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12)完成卫健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下辖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金山镇卫生院、兴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六道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七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八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九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丹东市元宝区卫生健康局领导简介

丹东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丹东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丹东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成立于“五制式、六公开”、“三项制度、六项特色服务”等改革举措,目前正按照为促进创业降门槛、为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增便利的要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企业群众,努力实现“3540”的改革目标,即:新开办企业。。。
丹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丹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咨询电话:0415-2125521,【传真号码】0415-2127434

办公地址:丹东市元宝区江城大街192号,【邮政编码】118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9:00—11:30 13:00—17: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政府
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415-2871103

办公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新柳街8号,  邮政编码:118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丹东市元宝区政务服务中心
丹东市元宝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15-2866201,2881870

办公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 江城大街175-5号 元宝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休息)

丹东市元宝区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