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元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信息
(一)元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二)元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区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建设、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制定年度全区建设领域的工作重点,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审核全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中无房户保障性住房的资格,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对区域内公租房补贴、实物配租进行审批、分配,追缴违规补贴、清退房屋等相关工作。
(三)负责规范辖区内房地产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落实省、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辖区内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督管理,做好辖区内房地产“去库存”工作。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指导辖区建筑活动并规范建筑市场;负责辖区内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程监理的备案工作;负责全区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初审,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备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初审及建筑市场行为的执法检查;负责建筑业统计及建筑经济的监督管理;受理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手续;负责建筑起重设备安拆审批及使用登记办理;负责受理建设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负责房屋工程的质量、安全竣工验收备案,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及动态监管,受理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投诉。
(六)负责辖区内公厕(旱厕)设施建设,负责辖区内的绿化、亮化的审批及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燃气企业新建和改、扩建的初审及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指导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七)贯彻执行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负责辖区内村镇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指导辖区内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辖区内地震速报、城乡建设统计报表工作。
(八)贯彻执行城市供热规划,依据供热专项规划统筹安排热源建设和管网布局;负责辖区内新建供热热源(含供热联网)审批;负责辖区内供热许可证的核发;审批供热许可证转让;收缴供热质量保证金;负责辖区内取暖费减免审批工作,对辖区内供热单位安全生产及供热质量监督检查。
(九)负责辖区内建设领域质量安全、建筑市场、房产物业、供热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加强对元宝区城乡建设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强化绿化、亮化及公厕设施建设的相关职责,配合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机构设置
(一)丹东市元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建筑业服务部。主要职责:为元宝区建筑业企业、信用考评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保障;负责元宝区企业资质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参与辖区内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技术支持,质量安全投诉及民心网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业务指导、应急演练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抽查,质量安全信用评价和不良记录管理工作,为行业质量安全生产技术、施工措施开发应用提供技术性服务;承担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城市更新服务部。主要职责:负责元宝区城市更新领域相关工作;绿化工程及绿化日常养护;亮化工程;农村危房改造;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建成区公共旱厕修缮工作;黑臭水体治理;城市防汛和面山防火工作;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元宝区建成区内的节日亮化工作;涉及本部相关投诉的处理工作;承担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3.房产物业服务部。主要职责:建立和完善元宝区房地产市场信息,做好商品 房销售数据的统计工作;负责对辖区内房产物业的专项检查及业务指导工作;负责辖区内房产物业民心网及信访投诉的处理工作;承担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4.公租房服务部。主要职责:负责元宝区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民心网及信访投诉的处理工作;负责元宝区公共租赁住房房屋补贴(实物配租)的资格审查、档案管理及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元宝区区属公租房(实物配租)租金收缴、房屋维修工作;承担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5.供热服务部。主要职责:为落实元宝区区域内城市供热规划提供技术支 持和服务保障;负责辖区内推进清洁供暖、淘汰低效民用燃煤 供暖锅炉、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推 广先进供热技术和设备,推动行业科技保护进步;负责辖区内供热单位供热质量、热用户违规行为及供热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负责辖区内低收入家庭供热补助的审核工作;负责辖区内 热用户与供热单位纠纷的协调,供热民心网及信访投诉的处理工作;承担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6.燃气安全管理事务部。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配合燃气企业事故调查及参与燃气企业应急抢险工作;负责宣传国家、省、市有关燃气行业的法律法规、政策;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的燃气企业管理工作提供服务性、事务性职能保障等工作。
(二)分支机构
设1个分支机构,元宝区城乡建设事务执法大队。主要职责:负责元宝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建筑业服务部、房产物业服务部、公租房服务部、城乡环境服务部及供热服务部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丹东市元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