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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拟订本溪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待遇保障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帮扶援助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
咨询电话:024-43889018
办公地址:主办单位:本溪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辽ICP备14014004号 最佳使用效果:1440*900分辨率/建议谷歌浏览器 联系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276号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1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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