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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新抚区金融发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省、市金融政策和全区金融运行情况,拟订我区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推动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优化金融环境,吸引聚集金融资源,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金融发展战略和金融改革创新政策,加快我区金融集聚区建设,推进我区金融机构的设立和引进,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新抚的资金投入,扩大企业融资,支持新抚经济社会发展建设。
(三)承担与国家、省、市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配合国家、省、市金融管理部门,推动我区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四)拟订全区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金融创新,协调推动全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发展及深化改革工作。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实施。
(五)推动落实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相关政策,拟订推进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准入的初审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七)对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按照市监管部门关于监管工作的安排部署抓好落实。
(八)配合协助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防范、化解、处置各类区域性金融风险,组织实施地方金融行业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协调落实区委、区政府打击非法集资各项工作部署。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强化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
咨询电话:024-58067158, 预约电话:58583720,人社局:58583719 ,工商局:58583836, 民政局:58583718
办公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 新抚路71号行政审批大厅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