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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满族自治县统计局主要职能:
(一)依照国家的法律、政策和计划、综合协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准确、及时、系统、全面地反映县情县力,反映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
(二)在县政府和市统计局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和专项调查;负责全县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三)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对外开放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四)统一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五)统一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和统计咨询服务工作。统一管理,协调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工作。
(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24-53078766
办公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日红街33号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清原满族自治县统计局办公室 职责: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及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人事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及目标绩效工作;负责人:杨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