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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商务局主要职责
(一)宏观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鞍山招商引资方针政策,牵头拟定海城市招商引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相关部门推进实施。
(二)负责对全市招商引资项目谋划、洽谈签约各个环节进行统计、汇总、调度、评价、考核工作,分析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趋势和运行情况,提出对策建议。
(三)负责组织参加省、鞍山市在国内举办的各种经贸洽谈会、招商活动,组织实施海城市在国内举办的各种经贸洽谈会、招商活动。承担海城市投资促进局行政职能。
(四)指导和监督直属企业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直属企业党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资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五)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保障制度。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消费促进领域商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直属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拟定成品油零售企业规划、行政审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二手车交易市场审批、再生资源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对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和批、零、住、餐销售额等主要经济指标进行统计、汇总、考核工作,分析内贸行业发展趋势和运行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
(八)负责推进全市住宿业、餐饮业发展,负责美发美容业、洗染业、家电维修等行业管理,推进住宿业、餐饮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行业标准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指导并扶持全市"老字号"企业发展负责对拍卖、内资直销等特殊领域和行业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研究拟订我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电子商务领域相关指标任务,负责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培育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和平台,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网络购物等电子商务业健康发展,负责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合作,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负责全市会展促进与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市会展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组织拟定促进商贸物流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汇总并分析商贸物流业发展趋势和运行状况,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推进供应链体系、商贸物流业标准化、冷链物流、城乡配送等建设,组织实施对商贸物流业发展的考核评价,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大通道建设工作。贯彻国家、省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着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突出困难和问题,激发民营经济创新创造活力。
(十二)负责拟订全市外贸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推进对外贸易发展体系和新业态建设,承担全市进出口指标统计和调度考核工作,负责货物贸易出口管理工作,配合审批部门做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负责边境贸易工作,负责对外经贸宣传工作。
(十三)负责国际市场开拓工作,负责组织、指导企业参加国外各类经贸展活动,负责外贸相关扶持政策落实和服务工作,负责外贸企业相关政策业务培训,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服务。负责配合上级商务主管部门处置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产业损害调查的贸易摩擦工作,负责外贸企业孵化工作,负责加工贸易服务贸易工作,负责全市出口基地建设工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外贸促进领域商务综合执法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外商投资宏观管理工作,依法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中的问题,负责全市利用外资和外商投资企业统计工作,配合审批部门做好外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工作,依据相关法规指导协调全市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工作,承担权限内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自贸试验区经验复制推广和协调、组织、申报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对外劳务合作和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指导和管理全市对外投资业务,负责全市外经统计工作。
(十六)负责牵头研究拟订全市促进进口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进口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承担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
(十八)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因公出国(赴港澳)管理的政策和规定,初审报批全市因公出国(境)团组。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鞍山市商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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