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海城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重大课题的政策研究和综合性调研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和营商环境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宣传、贯彻和落实,负责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法律纠纷、行政应诉工作。
(二)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一网通办”推进工作,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库归集与动态管理,负责建立网络安全防护体系等网络安全工作,负责“一网通办”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
(三)协调督促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结合改革工作节点目标,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研、督查、考评验收等工作,研究提出完成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工作部署需要推动的重要任务、重要计划、重要政策和工作安排的建议。
(四)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在行政审批政务服务领域的相关政策和意见,并结合全市地域和行业实际制定出台特色化、专题化的改革举措;负责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库。
(五)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营商环境建设和“放管服”改革政策,拟订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持续对标先进工作,负责先进地区营商环境建设和“放管服”改革举措经验搜集查对工作,统筹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梳理总结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省、市投诉转办、企业来访等营商投诉问题的核查分析、转办和督查督办,承担营商环境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承担营商环境重大影响事件办理的组织协调、跟踪督办和反馈工作,配合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对给全市营商环境建设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部门、单位、个人进行追责。负责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完善政商沟通机制,并督导相关工作的落实,负责帮助协调解决走访调研过程中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全市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的日常管理、意见建议收集、汇总、整理、落实等工作。
(七)负责统筹营商环境考核指标落实工作,负责全市营商环境建设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营商环境品牌建设和推荐、推广工作,负责行政权力运行监管,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重大行政决策事后评价工作,负责对机关和大厅工作人员的监督考核。
(八)负责鞍山市及海城市关于营商局的年度绩效考评等相关工作,负责营商局和政务服务中心及进驻部门的监督考核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工作例会等会议决定事项及机关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负责对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工作开展明察暗访,负责对审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电子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