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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铁东区和平街道办事处位于铁东区北部,东至玉佛山风景区瞭美塔下,西至建国路与鞍钢为邻,南至千山中路与园林街道毗连,北至通山街与立山区接壤,辖区占地面积2.86平方公里。
铁东区和平街道办事处下辖健身、健康、中心、中华、东方、东北、东平、新光、长虹、团结、体育、林园、裕民13个社区居委会,有居民小组1760个,居民37576户,88454人;和平街道党工委下设13个社区党委, 99个党支部,其中两新组织11个,共有党员6858人。街道党工委推进党建、综治、便民服务“三网合一”,完成“一张网”建设,形成互联互动的管理模式,区域共划分网格92个。
中共鞍山市铁东区和平街道工作委员会是区委的派出机关,鞍山市铁东区和平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区委、区政府授权,履行相应的职能。中共鞍山市铁东区和平街道工作委员会,鞍山市铁东区和平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做好纪委、群团、统战、民族宗教、人大、政协工作,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辖区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统筹区域发展。统筹参与关于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围绕全区经济发展目标做好计划执行、统计报表、基础合账工作,做好统计调查及协税护税等工作,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
(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社区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
(四)实施综合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城市管理、计划生育、文明创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承担街道环境卫生监督、物业监管相关工作职责。
(五)监督专业管理。对辖区内各类专业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六)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引导、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区域发展服务。
(七)指导社区自治。指导社区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合,组织协调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八)维护区域平安。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开展平安建设,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社会稳定、进行普法宣传等。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点:铁东区新光街17号、团结街9号
办公电话:8770011
传真:8770011
邮政编码:114001
咨询电话:0412-2699600
办公地址: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33号 , 邮政编码:114005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 13: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0412-5578876/5578878/5578879;建设工程项目综合受理窗口:5578850/5578851;公安窗口:5578868
办公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 园林大道1216号铁东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下午5:00(中午提供延时服务,节假日提供预约服务)
鞍山市铁东区和平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城市基层党建、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网络、干部人事、人民武装、老干部、科普等工作,统筹工青妇工作。综合协调、督查落实、机关建设等综合性工作;对口人大、政协、统战、工商联等工作。联系人:孙英 联系电话:0412—877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