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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铁东区医疗保障局

鞍山市铁东区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0412-2698017 传真号码:0412-2699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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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中华南路152甲 ,邮政编码:114005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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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铁东区医疗保障局职能信息

铁东区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区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拟订我区相关政策、规划、规章和标准。拟订全区公务员医疗补助、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二)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执行医保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医保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和生育保险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区直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政策。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区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议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鞍山市铁东区医疗保障局领导简介

鞍山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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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高新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6〕81号)、《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鞍政发〔2017〕9号)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鞍山市医疗保障局
鞍山市医疗保障局

咨询电话:0412-5517898 传真:5588765

办公地址: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邮政编码:114006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7:30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412-2699600

办公地址: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33号 , 邮政编码:114005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 13: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鞍山市铁东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鞍山市铁东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咨询电话:0412-5578818 传真号码:0412-5578815

办公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1216号 ,邮政编码:114001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 13: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鞍山市铁东区政务服务中心
鞍山市铁东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0412-5578876/5578878/5578879;建设工程项目综合受理窗口:5578850/5578851;公安窗口:5578868

办公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 园林大道1216号铁东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下午5:00(中午提供延时服务,节假日提供预约服务)

鞍山市铁东区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