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阎店乡人民政府职能信息
中共瓦房店市阎店乡委员会、瓦房店市阎店乡人民政府(简称:阎店乡党委、政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决议,围绕党的建设、产业经济发展、社会事务、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市场监管、生态保护、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等全面履行职能,全面负责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的统筹协调,紧扣乡村基层治理,聚焦基层党建、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重点工作以及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不动产登记、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乡村建设、危(旧)房改造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工作,切实把工作重心转 到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厘清乡政府与村(居)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权责边界。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承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区域党建工作,承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村(社区)党建工作;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党代表联络及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党员教育培训、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和党内统计等工作;落实人才政策,做好人才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了解掌握意识形态工作动态和社会舆情,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承接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承担人大日常工作,做好政协有关工作;承担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侨务、关心下一代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办理民兵、预备役、兵役登记,做好征兵、民兵训练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工商联等群团工作;负责纪委监委相关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办公室。负责乡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贯彻党政会议决议、决定,并组织对相关工作的督查督办;负责依法行政、党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承担实绩考核、督查督办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重要会议组织及综合调研工作;负责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宣传、会务、接待、印章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管理;负责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日常运转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农业农村、畜牧业、水利等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相关工作;负责农业和农村发展规划、乡村振兴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经济发展、深化农村改革、农业生产和农田基本建设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改造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制定和实施辖区范围的水利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实施计划,配合做好水资源开发、配置和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河(库)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防汛抗旱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负责农业综合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农机和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开展技术培训和科技队伍建设工作;配合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农业生产、农业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主体建设与发展工作;做好农村改厕、人居环境整治、爱国卫生等相关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平安建设办公室。开展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综治中心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维护国家安全工作,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做好扫黑除恶和“扫黄打非”相关工作,排查防范政治领域重大风险;负责协调解决突出治安问题、治安联防、护线护路等群防群治工作;负责辖区信访稳定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协调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协助属地派出所做好人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安置帮教和法治宣传工作,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开展社区矫正和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配合开展重大决策风险评估;负责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网格员队伍建设、培训,组织 开展网格化工作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综合指挥平台建设管 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村(社区)戒毒、村(社区)康复工作。 完成乡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建立健全便民服务平台及信息网络建设,负责 12345 民生服务平台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推进简政放权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对乡、村(社 区)政务服务中心及便民服务站进行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负责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企业退休职 工社会化管理等相关工作,落实高校毕业生服务和劳动关系、失业人员和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等领域政策,做好劳动 关系管理、劳动纠纷调解;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等卫生健康相关工作;负责医疗保障事务性工作;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相关工作;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开展自治工作;负责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社会救助、社会慈善、养老服务等民政工作;组织开展双拥共建工作,做好退役军人相关服务工作;负责残疾人特殊群体服务工作;普及红十字会知识,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和社会捐助活动。完成乡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区域内经济发展综合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承担辖区统计调查和普查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做好辖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整合区域资源,协调相关部门为重点项目和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和政策服务,承担扶持企业发展的相关协调、对接以及对口合作相关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方面工作;配合做好电力工作;承担辖区质量提升工作,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做好辖区科技创新发展相关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等市场监管领域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市场监督执法工作;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的改革与发展,对非公有制经济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服务;负责沟通协调供销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及修订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应急、救援的统筹协调组织工作,承担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消防、除雪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审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各项财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做好财税、金融、收入统计分析等相关工作;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负责根据年度财政预算组织收入,安排支出;负责财政管理工作,财政执行情况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管理,组织指导村级债权债务清理、统计、审查、化解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相关国家政策性补贴资金发放;负责协税、护税和培植税源工作;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生态环境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承担对辖区乡村管理、规划建设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组织协调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环境卫生、乡容乡貌、农村饮用水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工作;负责乡、村(社区)建设管理和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管护工作,配合做好市政工程、规划管理、房地产监督管理服务等工作,配合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矛盾协调和监督,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危(旧)房改造等治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土、规划、建设、住房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协助做好相关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土地、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植树造林工作,执行林木采伐政策,负责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工作;承担护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等相关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道路和交通管理工作;依法或根据授权实施行政执法,统筹协调组织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日常巡查、发现制止违法行为并及时通报等工作,协助行政执法机构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日常考勤管理、绩效考核评价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阎店乡综合事务服务中心(阎店乡退役军人服务站)。该中心为乡所属事业单位,承担乡相关公益性、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为乡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做好辖区内退役军人服务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林业站为综合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分支机构,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负责林业管理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瓦房店市阎店乡人民政府领导简介